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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6 14:16 臺北時間

COVID-19、流感齊發威 疾管署即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物對象

即使進入夏季,COVID-19與流感疫情仍持續燒,疾管署示警,並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用藥措施。(本刊資料照)
即使進入夏季,COVID-19與流感疫情仍持續燒,疾管署示警,並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用藥措施。(本刊資料照)
即使進入夏季,COVID-19與流感疫情仍持續燒!疾管署宣布,再次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用藥措施直至7月31日為止;為因應COVID-19變異株不斷威脅,疾管署證實將採購最新版COVID-19疫苗550萬劑,預計新版疫苗會於10月1日與今年度的公費流感疫苗一起開打。
疾管署今(26日)指出,依疫情監測資料顯示,近期類流感門急診就診人次呈上升趨勢且處流行期,近4週社區合約實驗室監測顯示流感病毒以A型H1N1為多。2023至2024年流感季截至6月24日累計1,144例重症病例,其中214例死亡,由於流感重症病例數與住院人數人次仍多,因此再次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適用期限,自即日起至7月31日止。
針對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疾管署說明,「流感併發重症通報病例」「新型A型流感通報病例」「孕婦經評估需及時用藥者」「未滿5歲及65歲以上之類流感患者」「具重大傷病、免疫不全(含使用免疫抑制劑者)或流感高風險慢性疾病之類流感患者」「肥胖之類流感患者(BMI≧30)」「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目前我國公費藥劑配置於各縣市衛生局規劃之全國約4千家合約醫療機構,,配置藥劑包括克流感、易剋冒、速剋流及瑞樂沙。
由於本年流感可能與COVID-19共同流行,若民眾有類流感症狀,除可用COVID-19家用快篩輔助檢測外,如有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倘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另因目前流感抗病毒藥劑未列入健保給付項目,公費用藥治療之時機及必要性,仍由醫師依病患狀況及臨床專業決定。
疾管署再次提醒,民眾勿輕忽流感嚴重性,應落實勤洗手及注意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防護措施,有呼吸道症狀時應佩戴口罩;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民眾如有類流感症狀,應就近就醫並充分休息,待痊癒後再上學,以免病毒於同儕間傳播造成疫情發生。此外,美國方面建議藥廠更新以KP.2變異株為主的疫苗,據《ETtoday》報導,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證實,將採購最新版COVID-19疫苗550萬劑,新版COVID-19疫苗將會於10月1日與今年度的公費流感疫苗一起開打。
更新時間|2024.06.26 14:1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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