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0 12:32 臺北時間

北市女控牛郎撿屍硬上 邀室友作證情節神展開:她飢渴就地激戰

mm-logo
一名女子指控男公關趁她酒醉撿屍性侵,沒想到因室友證詞反轉案情。(示意圖,pixabay)
一名女子指控男公關趁她酒醉撿屍性侵,沒想到因室友證詞反轉案情。(示意圖,pixabay)
台北市一名女子在2022年上牛郎店放鬆,事後控告遭一名坐檯男公關撿屍性侵,然而,旅館經理與女子的女室友證詞卻推翻她的控訴說法,台北地方法院最終僅認定男公關順手牽羊偷走女子的手機,判處男公關須罰1萬3,000元,至於乘機性交罪則判處無罪。
這起案件發生於2002年1月,被害女子邀閨密造訪台北市某家牛郎店狂歡,一名李姓男公關被點名坐檯,然而,事後被害女子指控李男趁她酒醉,將她帶去旅館開房性侵,當下她醉到癱軟無力反抗,李男無視她哭求不要依舊硬上,最後還用她的錢支付開房費用。
對此,李男辯稱2人是自願發生關係,並清楚描述當時雙方床上的性愛姿勢,以證明女方當時神智清醒。可是被害女子卻方反駁說自己無法記得被侵害細節,但確實記得自己當時醉得無法行走,被李男硬上等印象,並聲稱自己哭著離開旅館步行返家。
然而,法官調閱旅館監視器畫面後發現,女方不僅自行步入旅館,還低頭滑手機,在旁靜候李男辦理入住手續,即使在搭乘電梯時女方身體曾短暫搖晃,但她並未全身癱軟倒在李男懷中或坐倒在地,直到當天下午快2點時,只見被害女子自行走出飯店,看起來也並無異常行為。
當天值班的飯店經理與服務生均作證表示,並未目睹包括本案女方在內的任何入住女性哭著跑出飯店。若有女性喝醉癱軟遭男性帶至飯店開房,飯店基於安全考量通常會拒絕登記,尤其是在大白天明顯喝醉的狀況更是如此,但當天並無發生類似情況。
女方請來女室友作證,試圖證明李男將她帶回家被室友撞見,才轉往旅館開房,然而室友證詞卻推翻女方說法,指出女方把李男帶回家,驚擾了熟睡中的她,2人旋即離開房間,卻沒將房門闔上,猴急到直接在門外地板交纏,當時並沒有聽聞女方求救高呼不要,反而傳來的是女生浪叫呻吟。
2人結束後,女方還進來房間拿包包和外套,面對如此尷尬的局面,女室友決定繼續裝睡,事後聽聞女方指控李男性侵,讓她感到傻眼,「感覺有點邏輯不對,怪怪的」。
法官審理後認為證據不足,判李男乘機性交無罪,不過,李男在案發後卻被發現拿走女方遺留在旅館房間的iPhone手機,李男面對女方詢問時,不但佯裝協助尋找手機,更試圖藉機套問開機密碼,卻未能得逞。最後被查到手機定位在李男住處,因而被控侵占遺失物罪,法官判處李男罰金1萬3,000元,且沒收被侵占的手機,可上訴。
  •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4.07.10 12:32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