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8 12:56 臺北時間

【幼兒園性侵擴大】建議中央修法3方向 蔣萬安:最少罰60萬、設公布行為人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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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台北市長蔣萬安建議中央修法3具體方向,包含公布姓名、機構隱匿不報罰則提高最少60萬元且具刑責、設立公布行為人專區。(翻攝自臉書@蔣萬安)
台北市長蔣萬安建議中央修法3具體方向,包含公布姓名、機構隱匿不報罰則提高最少60萬元且具刑責、設立公布行為人專區。(翻攝自臉書@蔣萬安)
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涉嫌猥褻、性侵女童,台北市長蔣萬安建議中央修法3具體方向,包含公布姓名、機構隱匿不報罰則提高最少60萬元且具刑責、設立公布行為人專區。
蔣萬安今(18日)出席「潮台北Trendy Taipei」首波記者會,會前接受媒體聯訪,針對外界持續關注私幼狼師案,蔣強調該事件發生時還沒上任,但願意檢視,也會請副市長林奕華督導,過程中若要檢討的都願意提出精進方案,使機制更完備。
蔣萬安指出,適用法規確實有較模糊、不夠精準之處,會提出具體建議,盼衛福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及監察院可好好討論,擬定非常明確的規範原則及標準,讓第一線執法的地方政府與媒體是否能報導,都有很明確的依循。
有媒體追問,蔣萬安受訪一再強調是前年的案子,是否覺得在幫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市府擦屁股?蔣萬安則回應,強調就是面對問題,「所以我們很希望能讓整個機制更加完備,避免未來任何不幸的事情再次發生。」
此外,蔣萬安也提及,他上任後於去年7月接獲該案,市府立即於當月進行停職終身不得任職、撤銷幼兒園許可,以及一對一跟家長聯繫,並協助有轉託需求的家長等,且依法開罰法定最重罰則,這些都在3個月全部完成。
對於中央修法的建議,蔣萬安給出具體方向,包含《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盼可修法來公布機構、行為人姓名;機構隱匿不報的罰則希望提高,最少60萬元以上,且應有刑事責任;《兒少權法》《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正在討論草案的《兒童托育服務法》,能一致對於公布行為人設立專區,及提出明確標準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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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7.18 12:5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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