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交通分隊王姓隊員當時擔服勤務,在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與延吉街口站崗攔查,發現駱男騎乘普通重型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隨即將他攔下盤查。
不過,王姓員警在開單舉發期間,違規左轉的駱男突然情緒激動,不滿只有自己被罰,失控出言狂飆員警「X你娘」、「米蟲」、「廢物」等,還中英文夾雜罵了1分鐘,不斷言語挑釁員警,轄區派出所派員到場協助,事後王員不甘受辱,提告妨害名譽,警方通知駱男到案,警詢後移送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駱男因涉公然侮辱罪嫌遭起訴,後來與員警達成和解。
松山分局呼籲,面對依法執行公務之員警應保持理性,如民眾心有不服應循法律途徑解決,若對公務員辱罵、恫嚇或出手拉扯、攻擊,甚至有毀損蒐證器材或公務員隨身配備的情形,都有可能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