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北檢5點聲明全文:
- 本署昨(8月31日)新聞稿已嚴正說明:「本案執行搜索過程,均遵守正當法律程序,依法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執行,並嚴守《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相關規定,絕無踰越偵查必要範圍情事。」先予敘明。
- 某政黨記者會中所提之昨2則網路媒體關於本案金流之報導,係媒體自行撰寫,該媒體報導前未曾向本署查證,本署亦未洩漏任何偵查內容,對於上述媒體之報導,不予置評。
- 至該政黨記者會所指本署檢察官「辦A案,問B案、C案,羅織入罪」「對柯姓被告疲勞轟炸審訊」等節,不僅顯有誤解,且有誤導之嫌。蓋刑事案件偵查過程處於高度浮動狀態,檢察官應就所蒐集之證據資料全盤掌握後,決定偵查或訊問順序,此點亦於昨日提審庭中獲法院支持,認本署檢察官偵查並無違背程序,也因此駁回提審聲請。至所謂疲勞訊問云云,亦與事實不符,因柯姓被告自廉政署移送至本署複訊後,檢察官有適時詢問其是否需要休息,注意其身體狀況,如有需要可先休息後再接受訊問,惟遭被告拒絕。
- 本署檢察官率廉政官於8月30日搜索某政黨中央黨部柯姓被告之辦公室及其使用之櫥櫃,係依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執行,相關過程均合法,本署已於昨日新聞稿說明,且自某政黨昨日上午記者會公布之當時搜索畫面可知,絕無所謂「翻箱倒櫃」進行摸索、釣魚式搜索之情形。
- 本署檢察官於本案實施之偵查作為,均嚴守正當法律程序,恪遵「偵查不公開」相關規定,並秉持勿枉勿縱、依據證據客觀辦案之態度,請勿恣意揣測辦案動機,並給予檢察官依法偵查的純淨空間。
除了北檢5點強力聲明外,民眾黨上午記者會後,發言人吳怡萱宣布記者會已經結束時,有媒體詢問「外界質疑大筆現金資金流向」,吳怡萱馬上回嗆「請問東森的記者為什麼要影響記者會流程?」黃國昌則是回問「外界是誰?」「大筆現金是多少錢?」不然他不知道怎麼回答問題。
吳怡萱最後甚至表示如果要這樣,以後要管制媒體使用麥克風,最後,立委張啟楷與民眾黨文宣部主任兼發言人李頂立趕緊出面打圓場。由於今天適逢記者節,對於民眾黨開嗆記者,名嘴黃揚明在臉書直言,「記者節嗆記者的發言人,是不適任的。」
★《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