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1 09:31 臺北時間

醫美集團總院長不倫女員工 豪宅名車大方送!元配怒告僅獲賠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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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醫美集團黃姓總院長遭妻子指控與女員工發生婚外情,還將名下資產轉移給小三。(示意圖,Pexels)
醫美集團黃姓總院長遭妻子指控與女員工發生婚外情,還將名下資產轉移給小三。(示意圖,Pexels)
國內某醫美集團黃姓總院長遭妻子指控與廖姓女員工有染,妻子提告求償百萬,法院一審判決女員工應賠償20萬元。
判決書指出,黃姓總院長與擁有留美企管碩士學歷的妻子結婚超過20年,共同經營醫美集團,版圖擴及台北、新竹、台中和高雄等地,妻子不僅負責管理台中診所的財務,更身兼新竹診所執行長。
然而,黃妻卻在新竹診所意外發現丈夫出軌,丈夫與廖姓女員工之間互傳曖昧調情訊息,對話內容可見「老公早點休息…很想你」「可以King size的床架嗎」「很想你,想抱抱」「我們晚上住這附近飯店嗎?」等撒嬌親密對話,更進一步涉及共同規劃未來生活的細節,包括看屋、買房、買車以及添置家具等具體計畫。
後續黃妻更爆料,黃男不僅與廖女過從甚密,常夜宿廖女台中住處共渡春宵,甚至直接將價值千萬的預售屋移轉到廖女名下,還將台中診所的財務大權交予廖女,就連台北診所的收入也轉匯給廖女公司,並買了一輛賓士車供小三代步。
廖女不甘遭指控小三,辯稱自己受聘擔任品牌高階經理和特別助理,強調預售屋用以抵償積欠的150萬元簽約金。並解釋由於工作內容涉及接送黃男,偶爾會借宿,但兩人一直保持分房睡。針對名下公司與台北診所的資金往來,廖女澄清,其公司主要從事醫療器材租售業務,台北診所匯入的款項均為貨款,且否認賓士車是黃男所購買。
法院認為,黃妻提供的LINE對話記錄具有高度證據力,足以證明黃男與廖女之間存在不當關係。但對於其他指控,因缺乏充分證據,法院並未予以採納,考量到廖女的行為對黃妻造成的精神傷害,法院一審判決廖女應負擔20萬元的賠償責任。可上訴。
更新時間|2024.09.11 09:31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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