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說明,該網路恐嚇郵件以文字恐嚇,企圖阻止影片播放,經分析得知,犯罪手法是以多個不同電子郵件的身分,宣稱已在影城等地放置炸彈爆裂物或射殺等語,寄發恐嚇信件,各地電影院與媒體收到的恐嚇信手法均相同。
刑事局表示,經初步追查得知嫌犯使用VPN跳板程式犯案,目前正在追查涉案人士身分,同時對於恐嚇遭放置炸彈地點勘查,目前並未發現爆裂物或是實際危害的事件,提醒民眾無須過度恐慌,警方會加強巡邏並與業者建立聯繫管道。
刑事局也呼籲,寄發此種電子郵件恐嚇行為,涉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嫌,提醒有心人士勿以身試法,刑事局對於犯罪不論身分、型態均會依法嚴辦,絕不寬貸,若有民眾或商家收到類似郵件,請立即向警方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