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明達前妻告訴本刊,上午看到吳的這篇新聞報導,對她的個人指控「錯得非常離譜」,吳對她的指控完全胡說八道。他入獄服刑後,自己根本沒有承諾過要等他18年,留有很多之前跟他的書信往來可供佐證。吳說給過她上千萬元,也是一派胡言,認為他胡說八道早已不是祕密,一點都不意外,因為這是他一貫的作風。
至於吳明達指控前妻不歸還汽車,她說,這些都有白紙黑字寫清楚,當初離婚協議書登載,車子歸她,事隔3年後,吳又請人傳訊息說,要把這輛汽車要回去,若苒繼續使用車子,要對她提告侵占。為了省麻煩,她找來助理把車開去還他,沒想到他卻顛倒事實,違背良心說話。
至於吳指控她跟劉君玲聯手惡搞他,吳的前妻強調「真的沒必要這樣子做」,因為自己不是檯面上面的人,只是一個小人物、平民百姓,且真的不想跟吳有任何一點牽扯,「一點都不想,根本不需要這樣子做。」
前妻指控,吳的說法一派胡言,當時2人離婚時,1個月2萬7千元的家用,約定好繼續讓她領,結果她領了,竟被吳提告,試問如果不是他同意,我如何領取?如果如他所說,事隔3年,他為何一直沒有辦理止付?
吳剛出獄時,經濟條件並不好,居住在前妻娘家長達快1年,前妻母親對他相當疼愛,但他一直對前妻、前妻母親網路霸凌,這樣的人,相當無情。
至於吳明達說給前妻上千萬,前妻說「這真的是大笑話」,婚姻期間他1個月給我27000元的家用,其餘的就是偶爾會給我一些錢,數目大約就是幾萬元,最多1次給30萬元,她記得清清楚楚,怎麼會有給上千萬之說,她只能會心一笑,對他的說法並不意外,這是他一貫作風。
在婚姻期間,前妻指控吳長期搞婚外情,對她暴力無數次,有驗傷證明為證,之前選擇沉默不發言,是因為她只想平靜生活,所以不予理會,現在發言,單純認為自己被無辜牽連,且一派胡言,欺人太甚,難道有權有勢就可以隻手遮天嗎?
對於吳明達的言論,吳的前妻認為社會大眾都是有智慧的,社會自有公斷,目前2人離異後仍有官司進行中,對他的言論只有好笑、一笑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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