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毛畯珅涉對6位未滿7歲兒童性侵、猥褻並拍攝犯案過程,共犯案224次,台北地院8月間依對幼童性侵等罪重判毛畯珅5年至12年不等,合併執行28年(最重可判30年),全案除一審6位小朋友,另有多位被害人被毛畯珅侵犯,由台北地檢署丁煥哲檢察官另案偵辦中。
毛畯珅(31歲)於2022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0日間,在他任職的私立培諾米達幼兒園內,對均未滿7歲的幼童6人犯下妨害性自主犯行,一審台北地院傳訊被害兒童、被害人父母、幼兒園老師、專家證人即心理諮商師,及勘驗被害人父母所拍攝被害人揭露本案的對話錄影、幼兒園內監視錄影畫面、被告另案遭搜索扣得的兒童性影像檔案,並稽核被害人驗傷單、心理諮商報告等卷內事證,合議庭法官認定毛畯珅對幼童6人分別犯下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違反本人意願的方法對兒童拍攝性影像等犯行明確。
檢警查出,毛畯珅涉嫌在小朋友午休期間或等候家長接送等空擋,以講故事名義,將女童抱坐在自己腿上,以手撫摸私密處,或以手指侵犯女童,直到有被害女童回家跟爸媽說:「老師會把手伸進我的內褲,好奇怪!」家長聽聞後立即帶著女兒到醫院驗傷並報警,揭發毛畯珅的惡行,另毛畯珅也涉對幼兒園的男童下手侵害
本案起訴時,台北市府社會局、警方及社工原本都以《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未提供完整資料,若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法院依法只能判被告無罪,但因全案疑點重重,審判長鄧鈞豪及受命法官趙德韻、陪席法官林記弘決定由相關單位適時補正資料,並傳喚被害人及家長出庭,讓毛畯珅惡狼犯行當庭浮現。
本刊調查,全案在起訴時並未完整訪談過被害人及被害人家長,影像證據只有拍到被害小朋友的衣服,無法確認被害人身分,去年起訴到法院後,為了找出被害人身分,台北地院與台北地檢署向台北市付社會局及社工與警方要求提供多一點的資料,但即便司法機關介入,台北市府仍是不願配合,直到法院發函台北市法制局提及法院的辦案權力等規定,法制局發現若再不提供,接下來台北市府社會局及警方、婦幼隊可能面臨遭搜索,才提供多一點的資料進行補正。
台北地院收到相關資料後,傳喚被害人家長出庭「以衣認人」確認小朋友身分,接著法院傳喚被害小朋友,審判長鄧鈞豪及受命法官趙德韻化身為「法官叔叔」「法官阿姨」「法官姊姊」改以聊天的方式,讓小朋友當庭說出惡狼毛畯珅犯案過程,由於毛畯珅利用兒童的純真與對大人的信任犯案,手段噁心,被害人家長聽到小朋友童言童語的指證,都強忍心中憤怒與淚水,讓小朋友完成作證程序。
台北地院為了保護小朋友,除不讓被害人與被告面對面,也將每位被害人都分開傳喚,以避免小朋友彼此間知道同學也是被害人,安排祕密通道及法庭讓小朋友及家長安心作證,也因此動用了比一般案件更多的人力及資源,開庭次數也比一般案件多了好幾倍,合議庭3位法官為了避免影響手上的其他案件的進行,只能犧牲自己的休息時間以利幼兒園案密集開庭。
台北地院合議庭及書記官、法警等相關人員的用心,讓原本在黑暗中絕望的家長看到光,台北地院合議庭3位法官堅持要傳喚被害人及家長出庭,是全案能水落石出及將被告重判的關鍵,今二審首度開庭,被害人家長期待仍重判毛畯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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