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昕表示,全面防止詐騙發生及溯源查緝境內外電信詐騙案件,為政府首要任務,為有效打擊跨境詐欺,應深化國際合作,建立跨國情報共享機制,另應統合跨機關之合作及提升科技執法能力,該等案件成功透過「國際合作」「跨機關協力」,將詐欺嫌犯遣返及證物帶回,並運用「科技執法」,順利將到案詐嫌全數予以羈押監禁,提起公訴。
林明昕提到,現今電信詐騙已嚴重影響人民生活及社會安定,全面防止詐騙發生及溯源查緝境內外電信詐騙案件,為全民所期盼,並為政府首要任務,所有政府機關責無旁貸,刻不容緩。尤其現在電信詐騙機房為躲避我國執法單位查緝,藏匿於境外,詐騙荼害國內民眾,增加查緝難度,實為可惡至極。為有效打擊跨境詐欺,懲詐團隊,應深化國際合作,建立跨國情報共享機制,另應統合跨機關之合作及提升科技執法能力,如有法令不完備之處,應主動提交法律修訂,以完善查緝跨境電信詐騙集團網絡。
此外,負責專案報告的高檢署檢察官卓俊忠提到,全案經專案小組跨部會通力合作,另對於欲「偷渡潛逃」詐欺集團,即時攔阻出境,另對於詐欺集團所有犯罪資產車輛、房屋、船舶,均予以查扣,貫徹「查扣追贓返還」力道,本案亦為「打詐新四法」立法通過後,首件據以成功追訴跨境詐欺案件,充分展現政府要令詐欺集團「想騙的不敢騙、已經騙的會被抓,騙到手的沒得花」打詐決心,澈底瓦解詐欺集團,以安社會民心。
高檢署說,此案是印尼移民局於113年6月26日,在印尼峇里島某別墅內,查獲國人余姓主嫌等102人涉嫌跨境電信詐騙,並欲遣送出境。外交部知悉後,派員與印尼當局交涉,包括探視、協助證據保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協調將詐嫌遣返及證物交接;內政部移民署協調將涉詐國人遣反及證物移交;法務部調查局派員協調證物解送。本案在跨部會共同合作努力下,順利於7月4日前陸續將102名國人全數遣返及證物帶回。
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自113年7月2日起,陸續多次召開跨部會合作及後續案件偵辦,並擇由台中地檢署指揮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偵辦。由於本件跨境詐欺案件,雖初無證據,不過,經檢警鍥而不捨努力,透過卷證分析、行動蒐證、科技設備偵查,自113年7月初起,陸續搜索、拘提、羈押相關被告。
刑事局打詐中心情資研析小組利用大數據分析詐欺犯罪情資,除安排人員遣返並成功取回454支手機、平板3台及筆電3台等相關證物,旋報請台中地檢署張富鈞檢察官指揮偵辦,成為打詐新四法通過後,首件向法院聲請核發使用M化車許可書,並由高檢署提供M化車及專業人員協助執行,成功查緝案件,在在顯示政府打詐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