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公布酒、毒駕名單照片難以嚇阻累犯,陳怡君建議「研議張貼照片於警局外及鄰里公布欄增加曝光,以達嚇阻作用。」陳怡君19日於臉書發文表示,她在市議會質詢警政部門時,認為酒、毒駕累犯3次以上者,建議可再精進喝阻效果,建議「請市警局張貼累犯照片於當事人居住的鄰里公布欄,盼能加重嚇阻效果,運用人性愛面子羞恥心理,約束酒毒駕犯。」
陳怡君指出,台北2021年至今年9月取締酒、毒駕案件統計表,酒駕件數2021年3,239件、2022年4,230件、2023年5,709件、今年1至9月3,996件,數據可說是逐年攀升,尤以2021年及2022年仍為疫情期間,無法尾牙聚餐,酒駕數據不減反增,可見酒駕之猖狂。而毒駕部分則分別是183件、254件、187件,今年1至9月也有191件,可見相關觀念仍未落實。
「這些酒駕、毒駕違法者影響的不只是自己的家庭及生命,也危害更多家庭的生活。」陳怡君建議,累犯3次以上名單及照片張貼在其居住的鄰里布告欄,運用人性愛面子的羞恥心理以自我約束,也讓他的家人及鄰居見本人就提醒。陳強調公布的照片不應失真,對於違法者沒有面對鏡頭、閉眼睛、甚至有笑臉的照片,凸顯出警察局在公布酒(毒)駕照的不用心。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新聞網》報導,李西河指出,公布酒駕累犯目的是為警告,希望有教化功能讓當事人自我警惕;至於是否將酒駕3次以上累犯公布在其生活圈的公布欄,會來研究其可行性,並請民政局協助。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長陳勇華表示,相關法條僅規定公布姓名、照片與違規事實,主要權責機關為裁決所,會跟其建議研究,看是否跟交通部建議採更嚴格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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