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一名目擊民眾表示,當時該輛救護車鳴笛不止,並且伴隨喇叭聲響,看起來情況非常緊急,駕駛們紛紛閃避讓路。未料,救護車下一秒卻轉入加油站,警鳴聲戛然而止,令目擊者直呼傻眼,懷疑駕駛「濫用警鳴器」來爭取優先通行的路權。
針對此情況,救護車業者出面澄清,指該名司機剛結束一趟任務,準備接送病患至南投,途經加油站時油量已接近不足,因此選擇臨時加油,以便隨即再出勤。
彰化縣衛生局則強調,依《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救護車非緊急情況下不得使用警鳴器和閃光燈,若經查屬實濫用,駕駛可能面臨6萬至30萬元罰款;衛生局表示,此事件將會進一步調查,確保救護資源的正確使用,避免誤導公眾或影響其他救護車輛執行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