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因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開發案(工五案),涉收賄500萬元被依貪汙罪起訴求刑12年,桃園地院上個月二度開庭審理,鄭文燦出庭羅列20點聲明向法官喊冤,他的律師團也強調全案不構成合意及對價的貪汙罪要件。不過,檢方仍認為全案重點在鄭文燦拿錢辦事,而非都更案程序對錯。雙方針對行賄過程細節,在法庭準備程序爆發激烈攻防。
【封面故事】廖氏父子行賄證詞兜不攏 鄭文燦涉貪案監聽譯文解密
前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遭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在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土地擴大開發案中收賄500萬元,桃園地方法院近日密集開庭審理,鄭文燦出庭時主張送錢的廖氏父子供詞前後不一、檢方搞錯土地都市計畫程序,全案也毫無對價關係;檢方則認為握有廖俊松行賄口供,就連賄款金流都有,檢辯對證據內容攻防成為法庭焦點。本刊取得完整監聽譯文對話,顯示送錢金額與過程皆是廖氏父子單方面的說詞,與起訴書所載行賄過程有多處兜不攏,案情是否因此大逆轉?有待法院釐清。
三爭點 檢辯陷攻防
本刊掌握,檢辯針對起訴書三個主要爭點,包括廖家父子廖俊松、廖力廷供稱把錢送進市長官邸,還比手勢告知,但鄭否認,以及鄭是否收受500萬元政治獻金與工五案開發流程,雙方針對關鍵證據的說詞兜不攏,光是釐清事實,就成為法庭準備程序的攻防焦點。
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鏡週刊會員閱覽,未經鏡週刊授權,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等均不得引用、改寫、轉貼,以免訟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