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6 22:29 臺北時間

書記官累了 判決書竟多了兩個字令人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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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社會
台北地院的民事裁定書多出「不想」兩字引熱議。
台北地院的民事裁定書多出「不想」兩字引熱議。
今天律師群組間瘋傳一份裁定,在抬頭的「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竟多了「不想」兩字,並印製成紙本裁定寄給當事人律師。由於近來法院案件量爆增,法官與書記官人力嚴重不足,不少人大嘆不如歸去,有律師稱「書記官不小心打出了心聲」紛紛上網朝聖,發現網路版的判決書也有多「不想」兩字。消息很快傳到台北地院,法院在今天下午已完成更正,拿掉「不想」兩字。這起看似荒謬的書類烏龍,反映出司法基層面臨崩潰的血汗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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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引發熱議的書類,是台北地院115年度審補字第1135號的民事裁定。案件起因是原告林怡均委任熊心瑜律師,對被告閃星演藝工作室等提起給付報酬訴訟。因為這件訴訟金額約300萬元,原告依法必須繳納第一審裁判費3萬6,600元。法官與書記官製作裁定,命原告必須在5日內補繳費用,否則法院將依法駁回原告的起訴,但在法院抬頭上,卻多出了「不想」兩個字。
依據司法院2026年最新公布的數據顯示,我國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審新收案件近5年來增長36.2%,一年案件逾417萬件,可是法官、書記官人數僅增加3%及11%,無法負荷暴增的案件量,司法可說是處於崩潰邊緣,在案件如海嘯般襲來的同時,全國書記官卻面臨嚴重的缺工危機,離職率逐年攀升,尤其以北部的法院最為嚴重。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規定意旨,判決或裁定如果出現誤寫、誤算或其他類似的顯然錯誤,法院可以隨時更正,台北地院在下午火速拿掉「不想」兩字,在法律上即是進行「更正裁定」,確保法院公文書的正確性,且這項更正完全不影響原本命當事人繳費的法律效力。
雖然許多律師在群組裡把這起事件當成趣聞看待,紛紛上網「朝聖」,但這兩個字可說是基層司法人員無聲的吶喊。從鍵盤上不小心敲出的「不想」,可以看得出的很可能是書記官在面對堆積如山卷宗時,生理與心理達到的極限緊繃狀態。
更新時間|2026.09.16 22:3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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