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7 14:29 臺北時間

【獨家】何壽川否認涉永豐金弊案 汙點證人認罪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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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前)涉超貸三寶建設弊案,台北地院首度開庭,他否認犯罪,但遭共犯認罪打臉。
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前)涉超貸三寶建設弊案,台北地院首度開庭,他否認犯罪,但遭共犯認罪打臉。
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涉超貸三寶建設弊案,遭依違反《金控法》《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起訴後,台北地院今(17日)首度開庭,傳喚獲4億元交保的何壽川、三寶建設董娘廖怡慇等被告,2人均否認犯罪,何壽川還反控檢察官誤導審判,但隨即被三寶建設前財務長黃緒宗打臉,黃緒宗當庭認罪,對於檢察官起訴的違法貸款等案情全部坦承,何壽川聽到後表情凝重。
遭檢察官求刑12年的何壽川一開始,就向法官說:「我否認犯罪」,對於檢察官起訴的指控,何壽川表示,沒涉及不法,也沒有收受任何不當的利益,還強調從1988年擔任台北中小企銀、台北國際商銀、永豐金控董事長30年來,從沒有做過任何違背職務的行為,他相信永豐租賃的每一筆融資,應該都是由永豐租賃同仁依據權責、遵循法令及租賃公司相關規定辦理,決定是否融資,他絕無介入或干涉。
檢方指控,何壽川與特助陳佳興及永豐金租賃董事長游國治等人,涉嫌與在逃的三寶集團負責人李俊傑及李妻廖怡慇、三寶建設前財務長黃緒宗等人,由三寶集團以Giant Crystal 公司名義,向永豐金控的GC公司、SPC公司辦理美金 6,000萬元融資,何壽川還私下與李俊傑約定收2成即美金1200萬元回扣,在擔保品不足的情況下受理,並違反永豐金租賃公司交易管理辦法,對同一關係企業超額放貸,對永豐金控集團的債權造成難以確保的損害。
何壽川辯稱,沒有收回扣,且GC於2011年融資給三寶集團Giant Crystal的6,000萬美元,在2013年已回收本金,並收取足額利息,獲利了結,GC公司沒有任何損失,並強調企業經營勢必多少會面對可能的風險,起訴書中將企業經營所伴隨的正常風險,直接論斷為具體損失,且充滿臆測之詞,對企業經營多所誤解,企圖誤導審判。
何壽川與特助陳佳興及永豐金租賃董事長游國治、三寶集團董娘廖怡慇等被告也均否認犯罪,強調沒有涉及任何不法,也未受何壽川指示違法辦理貸款,但隨後陳述的三寶集團前財務長黃緒宗,當庭認罪,當他說:「我認罪」時,原本低頭看資料的何壽川等被告,馬上抬頭看他,何壽川更是表情凝重。
黃緒宗是三寶建設前財務長,受在逃的董事長李俊傑指示,辦理三寶集團資金調度,在此案中扮演關鍵角色,黃緒宗原本在中國大陸任職,案發時並未到案,檢調策動他回台當汙點證人後,供出不少何壽川與李俊傑的犯罪事證,黃緒宗今認罪後,將有可能獲判緩刑。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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