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導,今年1月2號晚間,萬華分局宴請電視台記者餐敘,席間黃建盛曾用手去觸摸該女記者右胸,嚇得對方花容失色,原本打算搭計程車提早離席,結果包含偵查隊長官和襲胸所長都跑出來致歉,並一同上車說要帶女記者前往轄區某間KTV續攤致歉。
據了解,當時有有3名所長和偵查隊長官陪女記者去KTV續攤,女記者有了前例後,不敢和黃男比鄰而坐,但對方仍藉著醉意再伸狼爪碰觸女記者胸部,女記者當場調頭走人,並在返家後致電萬華分局長張素菱,張收到訊息後也回覆「會好好處理」
不過萬華分局事後並未立案調查,也未照性騷擾處理流程相關規定召開性評會,反而透過當天也在場的偵查隊長官私下談和解,並請涉嫌襲胸的所長致電道歉,但女記者不願接受。事後萬華分局長官提出包紅包慰問,加上黃男願付40萬元和解金,女記者考量進入司法程序後身分曝光,才決定息事寧人,在萬華分局偵查隊長官代送和解書到女記者的公司給女方簽署下,完成和解。
然而和解後,襲胸所長只被記3支申誡了事,還在3月榮升管轄蔡英文總統的玉山官邸轄區的中正二分局南昌路派出所,消息傳出後讓警界人士出乎意料,目前全案已由市警局督察室等單位同步介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