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對此出現陰謀論,有人聯想到,是否是有司法首長覬覦職務或對公懲會委員長的位置另有安排,才提供這些檢舉資料要讓石木欽去職,知情人士指出,此案早已偵辦多年,主要是案發時間太久遠,收到檢舉時,已過追訴時效,加上偵辦後相關被檢舉人就很小心,檢方也苦無實證,決定簽結。
因此在年度檢察官列行調動日8月28日前簽結,終結此一陳年舊案,又鑑於司法官要有更高的道德標準,檢方才決定將相關資料送交司法院,司法院有官員指出,此案發展,應該就只是司法院撿到槍。
石木欽已於9月11日請辭,司法院已發聲明表示,對此案「震驚、痛心與遺憾」,石木欽也反擊,發聲明指自己從事司法工作40年,畢生奉獻司法,此案是自己的判決不能見容於當道,導致他成了鬥爭下的犧牲品,石木欽強調辭職是愛護司法,但壯志未酬,仍期待司改能成功,由於石木欽在司法界輩份相當高,法學素養佳,不少判決都被後輩當成學習的範本,很多人都不相信石木欽會出問題。
石木欽最近的一次判決,是台大校長管中閔遭控在擔任政務委員時的投稿行為涉兼職,石木欽罕見 地將此案公開審理,並於9月2日判管中閔申誡,知情人士指出,司法院議處此案,應與管中閔案無關,因為此一檢舉案,北檢已偵辦多年,簽結後於8月26日移送司法院,司法院考量石木欽當時在處理管中閔案,等到石木欽宣判後,才進行處置。
知情人士指出,因為管中閔投稿時,是政務人員,依法公懲會只能判申誡或撤職,法界大都認為,石木欽判管中閔申誡或不懲戒都算是合理判決,沒有爭議,也沒有所謂不見容於當道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