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日前於41票支持、1票反對情況下三讀通過《國歌條例草案》,內容包括在需要奏唱國歌的場合若蓄意竄改、貶損國歌,經定罪可判3年有期徒刑、罰款5萬港幣,且香港國際學校的學生都必須學習國歌。前立法會議員朱凱迪、陳志全和許志峯於會議期間潑臭味液體抗議。當時警方指出,若涉刑事成分,不排除有拘捕行動。
今3名前議員一早就在自宅遭警方拘捕,許志峯於臉書表示,警方上門時指他於5月28日及6月4日於立法會會議廳及會議室內將帶有臭味的液體潑向地下,以違反權利及特權條例第17C藐視罪及侵害人身罪拘捕。
在被捕過程中,警方指許智峯於立法會會議室內在國歌法三讀期間,將帶有臭味的液體潑向地下,指其行為引起騷亂,令到會議中斷或有可能中斷,又指令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煩躁不安,精神受挫。目前許智峯現被送往西區警署接受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