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0 12:35 臺北時間

【獨家】中校軍法官遭強制罪起訴 國防部未懲處還送他赴美受訓爆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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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國防部法律司一名鄭姓中校軍法官因行車糾紛被依強制罪起訴,國防部卻沒有懲處,反而讓其赴美參加為期9個月的軍售訓練。(本刊資料照)
國防部法律司一名鄭姓中校軍法官因行車糾紛被依強制罪起訴,國防部卻沒有懲處,反而讓其赴美參加為期9個月的軍售訓練。(本刊資料照)
今年5月初,國防部法律司一名鄭姓中校軍法官接送小孩時,與一名蕭姓士官長因行車糾紛在幼兒園門口爆發口角,蕭不滿鄭擋住車門不讓上車,還朝他比中指,憤而提告。案經台北地檢署調查,依強制罪將鄭起訴。不過,本刊接獲爆料,國防部得知鄭遭起訴後,不但未依規定對他懲處,反而讓其赴美參加為期9個月的軍售訓練,被其他同僚痛批不公,要求國防部必須依法行政。
案發當時,鄭因不滿蕭的車突然左側切到前方,於是趁蕭下車接送小孩時,直接將車併排停在蕭的車左側擋住駕駛座。蕭見狀嗆聲:「你他X停這樣,我是要怎麼上車?」鄭則反嗆:「不讓你進去啊,怎樣」「擋到你就爽」,蕭稱要報警,結果鄭隨即將車開走,還朝蕭比中指。蕭因此對鄭提出公然侮辱、妨害自由。檢方勘驗行車紀錄器,發現鄭擋住蕭車門的行為屬實,已涉強制罪,依法起訴;至於公然侮辱部分,僅有蕭的指控並無影像,鄭獲不起訴。
但有同僚向本刊指控,鄭、蕭2人發生衝突之事,5月份已被媒體披露,國防部也知情,但並未介入處置;今年8月初,又有媒體再次報導鄭被依妨害自由提起公訴,國防部仍未對他作出處置,甚至仍核定鄭獲單位派任參與赴美軍售訓練「軍法高級班-維吉尼亞州」,訓期為今年8月至今年5月。
根據國防部的派任出國規定第4條有明文,軍人派訓前若有違反「國軍人事查核運用作業規定」所列限制條件,應取消參訓資格;入學後因遭懲處確定或違反「國軍人事查核運用作業規定」所列限制情形,也會被取消參訓資格。
但由於鄭本身任職於國防部法律事務司,該軍售訓練是由法律司自己舉辦的,該單位從上到下,對鄭在營外違法犯紀之事都置之不理,也未實施行政調查給予懲處,甚至還讓他代表我國軍法官去受「軍法高級班」的訓練,實在非常荒唐,也讓眾多官兵議論紛紛。
更新時間|2024.08.20 12:3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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