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6 09:27 臺北時間

中壢音樂師遭「大外割」怒提國賠 法院判賠金額出爐!警方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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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葉姓員警「大外割」壓制音樂老師詹慧玲,引發輿論熱議,法院判中壢分局應給付詹女國賠20萬元。(翻攝畫面)
葉姓員警「大外割」壓制音樂老師詹慧玲,引發輿論熱議,法院判中壢分局應給付詹女國賠20萬元。(翻攝畫面)
桃園市中壢區一名非洲鼓老師詹慧玲2021年4月某天在趕路要去上課的途中,遭中壢分局一名葉姓員警認為形跡可疑、上前盤查,詹女認為警方卻乏合理理由,拒絕配合,雙方爆發口角後,葉男竟對詹女「大外割」拋摔在地。詹女提告勝訴後,向中壢分局提出200萬元國賠,近日桃園地院判決出爐,中壢分局應給付詹女20萬780元,中壢分局也做出回應。
詹女趕著上課,卻被葉姓男警員認為神情緊張、形跡可疑,還說懷疑對方是失蹤人口,上前盤查要求出示證件,但詹女認為員警說法不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拒絕配合。雙方口角後詹女脫口怒罵「你真的很蠢」,旋即遭葉男以妨害公務為由,將之以「大外割」壓制,並帶回警局、戴上手銬及腳鐐近9小時才獲釋放。
葉姓員警的行為引發執法過當的批評,事後雙方互相提出告訴,桃園地檢一度以不起訴結案,但詹慧玲的律師陳孟秀表示他們無法接受,聲請再議後結果大逆轉,葉男遭起訴並判刑。
桃園地院指出,法官勘驗監視畫面,認為詹女外表整潔、神色正常,除了質疑葉男盤查的法律依據,並無攻擊或衝撞等行為,葉男自無從以現行犯逮捕權力,卻仍將詹女壓制在地進而上銬,判處葉男涉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強制罪」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剝奪他人自由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6月。
陳孟秀當時受訪表示,詹慧玲對此事非常堅持,認為如果這件事就這樣過了,警察不會進步,社會也不會進步,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市井小民受到一樣的羞辱對待,也希望合法值勤的警察與人民互相信賴合作,讓違法、判斷錯誤及能力不足的警察,受到應有的裁處。
葉姓員警遭判刑後放棄上訴,但詹慧玲認為此事不該只由員警個人背負,因此去年3月向中壢分局要求200萬元國賠,盼促進警政紀律改革。今年5月中壢分局協議以20萬元賠償詹慧玲,但遭拒絕,詹慧玲改向桃園地院提出損害賠償之訴,請求國賠300萬元。
近日桃園地院判決出爐,中壢分局應給付詹女20萬780元,並須自去年3月20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周年利率5%計算利息。對此中壢分局則表示,一切依照司法判決,葉姓員警已承擔處分、也回歸職場服務,尊重法院判決。
更新時間|2024.09.16 09:2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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