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月6日傍晚,一名農婦返家經過台中新社頭嵙山,機車突然熄火,正想到附近村子找人協助,轉頭卻驚見產業道路旁的農用溝渠內,躺著一具女性裸屍,嚇得立刻向東勢分局報案。
年輕女屍 身分難辨識
當年負責偵辦此案的刑事小隊長詹捷州說:「鑑識人員到場後,確認死者是年輕女性,而且遭到焚屍,但可能是汽油猛烈燃燒,很快熄滅,僅燒掉衣服、毛髮與表皮,死者全身赤裸,皮膚呈粉紅色,頭部遭重擊、面目難以辨識,加上她身上沒有證件,所以查出死者身分成為當務之急。」
當晚,時任台中縣警察局長陳瑞添(已歿)親自主持專案會議,眾人針對採證照片猜測死者身分,不少刑警認為死者年紀很輕、身材姣好,應該是酒店小姐,但陳瑞添獨排眾議,他指出,死者大腿的膚色比胯部黑,顯然經常穿迷你裙或是短褲曬太陽,最重要是她腳上有「人字型」曬痕,很有可能是檳榔西施。
陳瑞添強調,檳榔西施上班時,通常會穿人字厚底拖鞋,坐在玻璃櫥窗內,白天被太陽曝曬,腳上才會有人字曬痕,若是酒店小姐,則多半穿高跟鞋,不會有此曬痕。果然,警方透過媒體公布死者特徵,還註明可能是檳榔西施,隔天就有一女子打電話到警局報案,指無名女屍很可能是她的同事。
掌握車款 清查無進展
報案女子在台中大雅「貂蟬檳榔店」工作,她前往殯儀館認屍,看到死者手上戴的尾戒與佛珠,就確定是她的同事小芳。
她告訴專案小組,同年1月5日、案發前一天,小芳曾問她要不要跟客人一起去唱歌,報案女子透露,當天傍晚下班後,三名男子開著一輛白色豐田轎車來檳榔攤載小芳,但晚上10點後,小芳陸續打了三通電話給她,第一通是哭訴客人不讓她走;打第二通時顯然醉了,話說不清楚,還喝斥身邊的男人別亂摸;最後一通講沒幾句就被人搶走、掛斷。
聽完報案女子的說法,警方僅掌握「白色豐田轎車」一個線索,且檳榔攤沒裝監視器,加上當年路口監視器並不多、畫質又差,警方大費周章,只找到一段疑似嫌犯駕駛的轎車,停在某加油站購買10元汽油的畫面,但沒拍到車號,下車買汽油的人也面目模糊,根本當不了證據。
雖然如此,警方仍抱著大海撈針的決心,清查台中地區一千多輛同款轎車,並要求辦案人員逐一訪談、調查車主當天的行蹤,忙了一個月都徒勞無功。就在案情陷入膠著時,另一組人員過濾檳榔攤的市話通聯紀錄,有了進展,當天有一通僅僅六秒的手機來電,但機主表示,他的手機日前失竊,電話並不是他打的。
為了緝凶,詹捷州親訪手機的主人,該機主是工地主任,他懷疑手機是被某個應徵臨時工的男子偷走,因為這個人上班一天就消失無蹤,還好他有要求對方留下個資,詹捷州一看臨時工的名字叫張鎮興,心中立刻有了底。
吸毒三嫌 推諉遭擊破
原來,張鎮興與連襟劉榮三、劉榮三的哥哥劉榮華,都是東勢當地的吸毒累犯,他們曾一天犯下5起飛車搶案,也被詹捷州抓過好幾次,他太了解這三個人,而且他們案發後無故在東勢消失,更讓警方認定三人涉嫌重大。
更令警方振奮的是,專案小組清查三人親友,發現劉榮三住在新北三重的母親,名下就有一台與涉案車輛同款的白色豐田轎車,於是北上查訪,發現三人攜家帶眷,一起藏匿在劉母住處,警方不費吹灰之力將他們帶回台中偵訊。
詹捷州說,當時專案小組證據不足,沒有拘票,只能請他們回台中協助調查,但途中刻意不與嫌犯交談,更不提及案情,對他們製造「無言的壓力」;回到分局後,就立刻隔離,讓三人孤立。警方先針對抗壓性最低的張鎮興,讓他看死者的屍體照片,但這傢伙演技一流,還邊看邊說:「夭壽喔!這麼年輕的女孩,是誰如此殘忍,下得了手?」假裝跟自己毫無關係。
詹捷州冷眼看他表演,決定賭一把,他拍桌怒斥:「你下車買汽油的照片,已經被監視器拍到,還不承認!」詹捷州說,其實影片看不出是誰,但他知道張鎮興在這三人中地位最低,肯定是他奉命下車買汽油。這下賭對了,張不再掙扎、坦承犯行,卻把責任推給連襟,說是劉榮三逼他一起下手。
專案小組各個擊破,從三嫌互相推諉的供詞,拼湊出案情輪廓。案發當天,劉榮三開著母親的車,南下台中找哥哥與連襟,張鎮興提議,揪他搭訕多日的檳榔西施一起到豐原「闔家歡KTV」唱歌喝酒,三人在包廂內灌醉小芳,接著將她載到豐原中正公園,張鎮興、劉榮三先後在汽車後座性侵小芳。
法庭翻供 主謀無悔意
受辱的小芳,酒醒後哭著說要提告,讓劉榮三暗起殺心,他先開車至后里,再轉石岡,甚至開進東勢林場,途中還到加油站買汽油,就是想找地點殺人棄屍,最後在新社頭嵙山偏僻處停車。
劉榮三先以鐵鎚重擊小芳頭部,導致她顱骨凹陷,腦漿滲出,接著潑灑汽油,準備焚屍,這時已經呈彌留狀態的小芳突然跳起來尖叫,劉榮三卻繼續攻擊,還命令張鎮興也必須打,算是「投名狀」,就這樣二人邊燒、邊搥,活活燒死、打死小芳。三人犯案後開車逃逸,但可能是太過緊張,竟然「鬼打牆」,短短的路程花了3個多小時才繞出來。
因罪證確鑿,三人很快遭起訴,法院審理時,劉榮三毫無悔意,竟誣陷小芳自願以一萬元性交易,事後卻抬價到五萬元,還拿汽油威脅「不給錢就同歸於盡」,他搶過汽油不慎點燃,但小芳沒死,是張鎮興重擊她頭部才鬧出人命,推得一乾二淨,不過法官不採信,認定劉榮三及張鎮興性侵、殺害小芳。
全案經詳細審理後,法院認定劉榮華只負責把風,判他十二年徒刑;張鎮興性侵小芳,並在劉榮三逼迫下,重擊小芳二下,判處無期徒刑;劉榮三不僅性侵,還冷血殺人,惡行重大,沒有教化的可能,判處死刑,全案定讞,但劉榮三目前尚未執行,仍在牢裡等待槍決。根據與劉榮三、張鎮興同房的獄友轉述,二人幾乎每天晚上都睡不好,常半夜尖叫,說西施來了,向他們索命,十分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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