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配主張,老公任職彰化縣某醫院擔任外科部主任兼開刀房主任,兩人結婚20多年,育有1女,去年6月她意外發現老公外遇護理師,兩人親密照清楚可見雙方關係不單純,三護理師還傳送曖昧訊息,「我也清楚明白,我們這樣是不對的,但是我依然很謝謝你,謝謝你愛我」,足見兩人逾越一般同事界線。
元配抓包老公出軌後,在7月接連逼問老公:「你們倆單獨在減重中心裡面做了什麼事?」「你們兩個自拍照傳個不停不是嗎?在開刀房裡面玩成這樣」,當下外科部主任坦承一時失控外遇,強調已跟小三斷絕往來。
沒想到後來元配卻又抓包兩人藕斷絲連,老公手機內存有海量親密照,怒火中燒下決定提告小三,求償200萬元。對此,小橙辯稱自己任職護理師12年,與外科部主任僅止於同事關係,對方曾因同事情誼而關照她生病住院的母親,兩人因而熟識,雙方並無任何男女情愫。
然而,法院勘驗人夫手機中存有的親密照,認定人夫與小三護理師關係已超越一般同事,嚴重侵害了元配的配偶權,審酌元配經濟狀況,目前兼任作家、老師及廣播主持人,月入3萬元,因此判決護理師應賠償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