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飯店業者配合新政策,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引發住宿網友抱怨,近日在網路掀起熱議。不過針對「飯店沒有提供一次性備品,就連沐浴乳、洗髮乳都要自己準備」、「飯店不能主動告知,只能等待客人詢問,任何提供備品的意圖都被認定犯規」等民眾誤解,環境部13日提出兩點澄清。
首先,「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規定,業者不得提供小於180毫升的小瓶裝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乳液等4種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但旅宿業可於盥洗沐浴室改以陳列大於180毫升固定式瓶裝或掛壁式等方式,供消費者使用。
其次,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浴帽等6種個人衛生用品,不得於營業場所陳列。但在飯店附屬設施、服務設施、客房以外的經營設施陳列者不在此限,如SPA、三溫暖、游泳池、按摩設施、健身房等。此外,旅宿業除在訂房時提醒民眾自備個人衛生用品外,民眾入住時若未自備個人衛生用品,可向旅宿業提出需求,由其免費或販售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