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決策者的責任,勞動部會配合檢調和司法來追究。」洪申翰表示,就法律層面,其實現在檢調一直在偵辦中,勞動部也完全配合這些資料的調閱、偵辦,如果司法判定有違法營私,或者是有非法的人謀不臧,當然會依照這個偵辦的結果來追究。
洪申翰接著提到,在管理面上,他已經明確下達指令。第一,沒有必要的作風或文化,比方送禮文化的採購,以後都不能再有;第二, 必須從制度來把關,這也是為何在就任之初,就提出了就安基金把關方案,包括對於開口契約的適用範圍,也是直接做出了限定。包括過去被詬病的宣導品採購及贈發管理,也訂定了過去沒有的規範。
針對外界批評勞動部的事後處理是官官相護,洪申翰則強調,如果有違法的,就是該辦就辦,有需要改革的部分就改革,不會有包庇或迴避的問題。
洪申翰表示,因為現在是以「專案審計」來問責,所以若從審計的角度,勞動部作為一個行政部門,當然也必須依審計的結果和法規,來做後續的處置。
「所以現在的關鍵,是審計的審計結果是什麼。」洪申翰指出,審計認為這些匡列的支出,跟就安基金的法定用途關聯不高,應該是屬於公務預算的自用範疇,在本案的審計結果是認定修正、整列,而非剔除。用白話來說,就是審計認為這些匡列的支出,不該用就安基金來支付,而是該用公務預算來支付。
至於若審計認定剔除,會產生何種效果?洪申翰補充,若認定為剔除,按照審計的規範,勞動部就有法律義務和依據,要向應負責的人來追繳。
「但本案審計並沒有認定剔除」洪申翰表示,審計最後的判定是修正減列並收回,並認為這些被關注的項目,應該要回歸到公務預算的範疇。白話來說,就是要從這些項目本該編列的來源,也就是公務預算來補編,還給就安基金。
洪申翰再次說明,日前勞動部提到要以公務預算的編列,來歸墊就安基金,其實這是依照審計的判定結果來做的。至於外界關心檢調是否有動作,擔心是否會不了了之,洪申翰則回應據他所知檢調有持續在偵辦中。
另外有媒體提及,像前部長許銘春舉辦音樂會,部長自己也覺得不太適合,但現在又變成公務預算來支出,這樣變成全民幫演唱會來買單?洪申翰回應,他還是認為部分橋段形式不適合,「這樣子的活動,如果換作是我不會這樣做」,並再次強調之所以編列預算來歸墊,是依照審計的最後的認定結果來做,包括涉及到法律的責任、對於決策者的個人責任的部分,勞動部將持續配合配合檢調及司法來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