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3 17:38 臺北時間

陳幸妤離婚/陳幸妤爆「前夫在家打玻尿酸」 台南衛生局要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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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幸妤提及,趙建銘在家中替她施打玻尿酸、類固醇針劑,遭質疑違反《醫師法》。(翻攝自Google Maps、鏡新聞提供)
陳幸妤提及,趙建銘在家中替她施打玻尿酸、類固醇針劑,遭質疑違反《醫師法》。(翻攝自Google Maps、鏡新聞提供)
前總統陳水扁愛女陳幸妤自爆已離婚,還控訴前夫趙建銘對妻兒病況診斷潦草以及不當男女關係。由於陳幸妤提及,趙建銘在家中替她施打玻尿酸、類固醇針劑,遭質疑違反《醫師法》。對此,台南市衛生局表示,已經立即前往診所調查,若屬實將依法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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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幸妤昨(12日)於「趙建銘兆福脊椎骨科診所」Google留下1星評論,留言自爆已離婚,還控訴趙建銘對妻兒診斷都潦草,「一個對前妻跟小孩都能無情無義的人,能有多少醫德請自行斟酌。」趙在服刑期間,還有女子跑到牙醫診所鬧事,以及護理師與其過從甚密。
陳幸妤在貼文中提及,她肩膀肌腱斷裂,「5年來都是拿玻尿酸、類固醇到家裡當五十肩打,不讓我去診所醫院看片子、PRP」,心死的她轉往其他診所就醫,病況已明顯改善。此文曝光後引發各界譁然,其中玻尿酸、類固醇在家施打一事,引發違法《醫師法》質疑。
台南市衛生局今(13日)指出,接獲相關訊息後,已立即派員前往該診所進行調查,至於醫師將針劑帶回家施打是否違法,核心原則在於是否符合「親自診察」與相關法定程序,據《醫師法》規定,即使治療對象為家人,醫師仍需親自診察才能施行治療或給藥,並應依法詳實製作病歷、開立處方箋,藥袋標示也須符合規範。
衛生局進一步表示,倘若未經診察或未留存病歷紀錄即私下拿藥施打則涉嫌違法,若經查證確實違反《醫師法》或《藥事法》,將依法處以2萬元至10萬元之行政罰鍰,違規情節重大,恐面臨停業處分。
更新時間|2026.08.13 17:38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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