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法務部次長蔡碧仲還在記者會表示,公部門或民間企業都可能做出危害公共利益的不法行為,因此立法對揭弊者的身分保密,並保障其工作權,盼該法能建立「反貪腐」的機制,語畢不到1個月就被國防部所屬的空軍司令部狠狠打臉。
軍職生涯近二十年、擔任採購工作逾十年的空軍士官長阿傑(化名),在接受本刊採訪時氣憤地說:「既然都說我檢舉的案件已完成調查,也函送給憲兵隊偵辦了,為何不是那些涉及不法的人被調職、靜候司法判決?而是我被一腳踢開呢?」
讓阿傑受到這種不公平待遇的源頭,正是黃國昌在立院質疑的法律顧問標案。阿傑說:「此案原本是由我的長官負責驗收,直到去年十一月二十日,因長官出外洽公,才由我代理主驗。」
阿傑當時發現律師請款的時數、金額有浮報狀況,因此要求進行複驗,但該律師不僅打電話跟阿傑嗆聲,就連所屬單位主管也跟他說:「這個律師不是廠商,是朋友,你別把案子越弄越複雜,律師的智慧財產權是無價的,他怎麼報,我們就怎麼給,別去做無謂的刪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