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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相人間】我要怎麼證明我沒做 正義遲來27年的王瑞豐案

王瑞豐一度以為此生平反無望,苦笑說幸好活得夠久。
王瑞豐一度以為此生平反無望,苦笑說幸好活得夠久。
那是上個世紀,1997年,正在當兵的王瑞豐被控結夥搶劫,他被上手銬、戴腳鐐,接著被判5年。他入獄,不斷喊冤。
出獄後他結婚生子,擔心影響工作,轉而沉默。年復一年,總統從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換到蔡英文,直到去年,憲法法庭的一紙判決,忽然逆轉一切。
今年3月,法院改判王瑞豐無罪。此時的他已年近半百,曾為他四處奔走陳情的母親,也在去年過世。受訪時,他不斷重複著這句話:「我要怎麼去證明我沒有做一件事?」
安靜的法庭上,審判長宣判,說出關鍵的2個字:「無罪。」只見王瑞豐倒吸了好大一口氣。
那2個字,他等了27年。離開法庭後我們問他,當時感受如何?他答:「很激動,有點眼眶泛紅。」一旁的妻子補充,為了今天,王瑞豐已好幾天沒睡好,夫妻兩人今天特地請假來聽宣判。
宣判後,我們在法院附近的咖啡店採訪王瑞豐夫妻,寬敞明亮的店裡,王瑞豐說話慢,話也不多,每一句都短。偶爾妻子在一旁聽得都急了,忍不住替他補充一長串。幾近木訥寡言,不難想像他在法庭上可能的吃虧,何況在面對檢察官、法官時肯定更緊張。

休假出遊 意外遭控搶劫

1997年王瑞豐22歲,正在當兵,那是一個普通的休假日,他跟高中同學相約逛夜市,同學姓陳,騎摩托車載他,2人吃完滷味後去剪頭髮,剪完回家。不久,王瑞豐接到陳同學母親打電話來急問:「我兒子今天晚上跟你出去,為什麼回來就被警察帶走?」王瑞豐嚇一大跳,直奔派出所詢問。「我一到現場,警察問我:『你們兩個是一起的嗎?』我說是,他就直接把我抓住。」警察開始做筆錄,做完,警察帶著王瑞豐與陳同學來到一位婦人面前,問婦人:「是不是這兩個?」婦人點頭。王瑞豐與陳同學當場被上手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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