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多年過去,坐在女性更生人中途之家的板凳上,45歲的阿珠已走到和當年的母親差不多的歲數,「我一輩子最怕的就是變得跟我媽一樣。」阿珠頓了頓:「但我感覺我越來越像她了。」
阿珠的母親有過幾段婚姻和交往關係,和不同對象各別生下孩子,「小時候她在八大行業上班養家,工作時懷孕,生下我。我們家幾個小孩全都是同母異父。」阿珠記憶裡,母親總是醉醺醺的,三更半夜還會要她出門買酒,她還記得手中捏著鈔票走在漆黑路上,又愛睏又害怕的感覺。母親酒醉,工作時有時無,小孩也總有一頓沒一頓的過。阿珠的哥哥,一樣也是國中年紀便離家自立。
國中沒升學,能做的工作有限,阿珠在哥哥介紹下去當洗頭小妹,做了一陣子手受傷,胡亂打了些零工,輾轉進了酒店工作。阿珠有過2段婚姻,生了3個孩子,婚後她離了酒店,斷斷續續回學校唸書,花了8年時間唸完高職夜校。
第2個老公身體不好,阿珠總害怕家裡沒錢,生活過不下去。她本想回酒店,「但有點年紀了,人家也不要你。」阿珠托人幫忙,找了茶室的工作,坐一次檯200,「那時就晚上去茶室上班,下了班接著去做泥水。」
一次2人為錢大吵,丈夫要她滾出去,「我最怕就是被趕出去,我一直都沒有家,到處飄泊,你把我趕出去我要住哪裡。」阿珠後來聯繫上一起在茶室工作的女孩,借住對方家。那陣子阿珠情緒低潮,和夜校同學出去喝酒,她向其中1個朋友阿明(化名)要了安非他命,開始有了癮頭。「我現在回想,也很困惑,我那時是真的想用藥,還是其實想找人聊天,把拿藥當藉口。」
阿珠與阿明交往後,曾勸他不要再販毒,阿明答應她賺夠錢就改行,「他說做運輸(毒品)比較安全,要我陪他去東南亞拿貨。」阿珠允了,陪著阿明和其他幾人去了幾趟東南亞,沒多久兩人被警方盯上,「進海關時搜身,還會浣腸檢查排泄物,太羞恥了,我一直哭。」
來回幾次,阿明終究在東南亞被逮補,「為了把他救出來,我把所有的錢都給他,還欠了一堆卡債。」阿明出了監獄,但因在台灣被通緝,只得繼續滯留異地。「我每個月匯2萬給他,一邊去應徵派遣公司賺錢。」做了一陣,阿珠和派遣公司的經理交往,懷孕生了1個女兒,「結果以前一起運毒的夥伴被抓,把我們其他人咬出來,我被判刑7年半。」那時阿珠與男友尚未結婚,男友遲遲不願認養女兒,「我很怕我去坐牢,女兒會被帶去社福機構。」
阿珠和2任前夫生的孩子,都由夫家來養大,與阿珠維持著若有似無的關係。入獄後,小女兒先是交由哥哥照顧,再輾轉交由社福機關安置,「和我小時候一樣,搬來搬去,沒有一個穩定的地方。」阿珠嘆了口氣。
像是有道詛咒在三代人之間流轉,阿珠的女兒再度複製了阿珠的童年:擁有同母異父的手足、漂泊不定的生活。阿珠總告訴自己,決不能走上母親的老路,照顧不好家庭,讓孩子流離失所,「但我怎麼越走,卻跟她越像了。」
「在很多藥癮者身上,我們都會看到這種『代間遺傳』的狀況,父母一輩的問題,在孩子身上也反覆出現。」嘉南療養院成癮暨司法精神科主任李俊宏說,例如父母當中有人物質成癮,孩子有成癮問題的機率也相對顯著。
從事戒癮治療的桃園療養院臨床心理師林楊林也觀察到,下一代會不斷複製上一輩的行為模式,「因為從小看著家庭裡的成員做出反社會行為,例如有的女生從小看到父母那一輩家暴、吸毒,她們也因此容易傾向認同這些行為,覺得男人吸毒沒什麼,或是女人被打很正常。」伴侶選擇上,她們也傾向挑選有這些反社會行為的對象,讓風險延伸到下一代身上。
原生家庭的詛咒在體內隱隱作痛,在家族間流轉,更讓女性在未來的生命歷程裡,增加因毒品而陷入犯罪情境的機率。
從統計數字分析,高達6成左右的女性受刑人皆因毒品相關案件入監,她們身上有個隱約的公式:在原生家庭當中沒能滿足被愛的需求,過早離家、離開學校,渴求關係,因人際網絡或親密關係裡的對象介紹而開始用藥。原生家庭裡的傷痕成了犯罪的遠因,「我們可以說,這些女性某種程度都是『受害者』。」李俊宏說道。
也因為女性犯罪者的生命經驗高度相似,而最初的原生家庭內造成的創傷影響如此大,因此更生輔導的資源若能切中要害,在女性更生人的復歸之路上,也能得到相對明顯的效果,並阻斷風險繼續在世代間生成。
這幾年將藥物成癮視為需要協助的病人,逐漸成為主流觀念,行政機關也陸續調整矯治手段,增加治療來代替純粹的監禁。像是這幾年法務部推動「科學實證之毒品犯處遇模式」,讓更多社工與心理師進入監所,女性受刑人因此能透過會談,提高對自我的覺察。另一邊跨部會的新世代反毒策略中,衛福部承接部分成癮治療業務,讓戒癮治療帶入監所中。
不過剛起步的新政,資源上仍舊不足,在台中進行藥癮者家庭支持的露德協會專案社工張雅玲說,像是「科學實證之毒品犯處遇模式」裡,今年起把受刑人的諮商會談次數從4次提高到6次,看得出法務部投注資源的立場,「但6次真的還是很少,尤其女性相對男性,更不容易建立信任關係,需要花較多的時間。」
另外監所長期管理人力不足也是一大阻礙,「假設1個人1個月諮商4次,1個月有50個人要諮商,等於是200次。這些都需要戒護人力,但現在的人力恐怕吃不消。」李俊宏苦笑。
監所裡能做的諮商次數有限,但出獄之後,個案繼續回到診間接受輔導的機率卻相對低,「因為她們會覺得找到伴侶、進入一段關係裡,事情就解決了。」張雅玲苦笑。若能在監所增加諮商頻率,「讓她們明白自己為何渴求關係,理解自己在關係裡的位置,才有機會不要一直在關係裡重蹈覆轍。」
監所之外,未成年領域投注的資源又更顯不足。國家衛生研究院2009年統計顯示,成癮人口第一次用藥的年齡落在12到17歲之間,「如果在未成年時就能有資源介入,像是有保護官扮演類似『替代親職』的角色,和個案發展成穩固的信任關係,多少能彌補原生家庭的匱乏,拉住這些孩子繼續往下掉。」李俊宏說道。
但目前全台保護官人數不足200位,桃園地方法院主任調查保護官王以凡掰了掰手指,「每個保護官身上平均有80件保護管束案,每個月要會面輔導;還有12到15件的審前調查,要去做家訪探視了解個案家庭背景,另外還有其他安置輔導、感化教育的孩子要去探視。」一個保護官身上背著超過百件的案量,壓縮了能投注在每個個案上的時間和資源,也難以建立起類似「替代親職」的關係。
美國70年代起開始關注藥癮者的性別差異,認識到包括因文化上的差別對待,導致女性在就業和復歸社會上相較男性遭遇更多阻礙,因此投注資源到女性受刑人的更生規劃上。
在台灣,雖然有不少女性更生人中途之家,例如由宜蘭地檢署、縣政府和更生保護會宜蘭分會等單位合作成立的渡安居,或是嘉義縣政府成立、主要安置藥癮女性的蛻變驛園,但出監轉銜回歸社會的機制仍相當貧乏。
「說到底,在台灣——不只女性——廣大的受刑人復歸社會其實都還有很多可以努力的空間,要談到針對女性受刑人投注資源,恐怕還需要很長的時間來翻轉體制。」李俊宏感慨。但他也強調,當少子化的時代來臨,每個孩子都更顯珍貴,這些投資在女性身上的資源,其實更是投資在下一代,避免代間的悲劇繼續遺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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