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正哲番外篇】殺人裝病可免刑? 精神科醫師眼中的精神鑑定「像偵探」要查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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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當天,沈正哲帶我們回到當時他為殺警案被告鄭再由進行精神鑑定的會談室,室內空盪,只有桌椅紙筆。
採訪當天,沈正哲帶我們回到當時他為殺警案被告鄭再由進行精神鑑定的會談室,室內空盪,只有桌椅紙筆。
2019年台鐵殺警案中,台中榮總嘉義分院精神科醫師沈正哲,評估被告鄭再由在犯案當下為思覺失調症急性發病狀態,失去控制及辨識能力,法官參採這項鑑定結論,判決鄭再由無罪。殺人無罪違背常理,加以檢察官事後攻擊沈正哲鑑定過程,連帶讓許多網友質疑精神鑑定的可信度,直呼是否殺人後只要裝病、即可無罪?
沈正哲向我們解釋一樁刑事案件的精神鑑定流程:當一位疑似精神病患犯行後,法院若認為有精神鑑定必要,會去函詢問轄區附近醫院可否承接鑑定工作,若醫師同意承接,便會和心理師及社工約定一三人都可在場的時間,請法官將被告帶至醫院接受鑑定。在鑑定前,法院也會將證詞、筆錄、影片資料等所有與案情相關的卷宗寄給鑑定團隊,醫師等人因此能在鑑定前先了解案情狀況。
鑑定當日,被告會透過囚車送至醫院,進行2至3小時的會談,其中醫師主要負責疾病診斷和鑑定結論,社工師了解被告的家族史、就醫史、工作史等,心理師則負責進行心理測驗。鑑定結束後,3人會各自花1至2週時間撰寫報告,最後由醫師彙整成一份報告,再送交法院。
沈正哲進一步說明,精神科醫師的診斷,主要仰賴一本由美國精神醫學會出版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 DSM-5),這本被稱為「參考聖經」的手冊,列出各種精神疾病的症狀條文,醫師可對照臨床評估及符合條文敘述,得出診斷結論。「但診斷還要靠醫生經驗。比如說一個人說他有幻聽,你怎麼知道真的假的?還是要有一些醫生的經驗判斷,條文是死的,判斷的醫生是活的。」
台鐵殺警案中,沈正哲非常確定鄭再由是思覺失調症患者。「我相信每個精神科醫師都可以診斷他是思覺失調症,他太典型了,他的幻聽、被害妄想,生病時間已經長達20年,過去有超過2個以上醫生診斷他是思覺失調症。」
曾承辦湯姆熊隨機殺人案的義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翁國彥,即曾遇過檢察官、被害人家屬質疑被告詐病:「可是真正被鑑定醫師認為詐病的有嗎?精神鑑定品質可以檢討,有好有壞,你說要詐病到騙過醫師,沒那麼簡單。」
對精神科醫師而言,承接一次法院委託鑑定費用僅一萬二,醫生只會拿到六千元不到,卻需花上近一個月的時間鑑定、讀資料、寫報告。
「我覺得做鑑定比較像偵探,」雖然醫生的職責是救人,但沈正哲清楚自己的工作在鑑定現場與診間有所不同:「看診我們基本上都相信病患,希望解決他們的症狀,可是做鑑定我反而要對他(被告)講的話有所質疑,想看他是不是裝的,像個偵探要突破他的心房…我並不是要治療他,我只是要判斷他講的症狀是真或假。」
他過去也確實碰過有人試圖詐病。一位被告在阿里山攔車搶劫一對老夫婦,被捕後稱自己是因幻聽而犯行,「可是我鑑定的時候,覺得他講話邏輯思考非常有條理,沒有明顯自由自語,過去沒有精神科病史,因為精神疾病犯行的機率極低,意思就是覺得他是裝病。」
「後來被告律師就傳我出庭,法官就一定要問我說,(因為生病而犯行機率)極低是多低?我就說非常低,他又說非常低是多低,我說好啦我覺得根本不可能啦,這時候被告就惡狠狠的瞪著我,我那時候就知道這個真的是壓力很大,搞不好他出獄之後會來找我麻煩。」
「我只要說他有病,檢察官就要質疑你,說他沒病,被告律師就要質疑你,所以都一樣,不能因為我說了什麼另一方會不高興,我就要改變我的說法,」沈正哲堅定地說:「我就是要一直維持我中立專業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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