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交友軟體釣魚!騙簽貸款契約 剝皮美容店坑殺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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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師在燈光昏暗的密室內,誘使男客簽下3萬到12萬元的貸款契約。
美容師在燈光昏暗的密室內,誘使男客簽下3萬到12萬元的貸款契約。
台中1名朱姓女子被控經營「剝皮美容店」,旗下美容師透過交友軟體釣來想把妹的男子,到昏暗的密室做臉,再以加入會員有優惠為餌,誘使對方簽下3萬到12萬元的貸款契約,其中12名男客不滿被騙,告朱詐欺,卻不起訴,朱還反過頭告他們誣告、恐嚇取財,追殺到底!律師及消保官提醒,密室內的行為很難舉證,消費者簽名之前,一定要看仔細,事後反悔恐怕無濟於事。
一名遭剝皮美容店坑了3萬多元的C先生為了討回公道,怒告業者朱姓女子詐欺,沒想到本月初,朱獲不起訴處分,還反控他誣告、恐嚇取財。C先生無奈地告訴本刊,像他一樣,被朱設下圈套,騙了3萬到12萬元的消費者至少有12人,他們提告之後,檢察官併案處理,最後通通不起訴。
多名男客遭台中剝皮美容店坑殺,他們組成自救會,對業者提告。(東森新聞提供)

交友軟體 釣來男子

C先生氣憤地說:「我知道朱女善於鑽法律漏洞,但她打贏了官司,還繼續追殺我們,真是囂張到家!」本刊調查,這12名敗訴的消費者,從2019年開始,陸續與朱女對簿公堂,期間有個彰化的黃姓議員候選人,為這群消費者出頭,糾眾到朱的美容院前拉布條抗議、開記者會,因此朱一獲不起訴,立刻告黃恐嚇取財,並主張這些消費者都是同謀,一併提告。
男客C先生為求脫身,被迫買下一組三萬元的保養品。
當初是怎麼落入圈套?C先生告訴本刊,他是透過交友軟體「緣圈」,認識一個暱稱「靈兒」的年輕妹妹,對方長相甜美、身材豐滿,二人聊了半小時後,靈兒表示她是美容師,請C先生「探班」。C先生說:「我一時反應不過來,靈兒見狀,就開門見山請我到她們店裡做臉,捧個場,體驗價1500元,她還特別強調,是做清的!她不是隨便的女人,要我別想太多。」
由於在提出「捧場」要求前,靈兒答應C先生可以先做朋友,以後相約逛街、吃飯,再看二人合不合得來,被粉紅泡泡沖昏頭的C先生心想,連捧場都不肯,怎麼做朋友?而且才1500元,也不會太貴。在傳統產業上班、收入並不豐厚的他,為了自己的幸福,決定赴約。

昏暗密室 簽下契約

當天下午,C先生依約前往台中一中街某間裝潢典雅的美容工作室,為他服務的果然是靈兒,雖然本人不如照片這麼美,但看上去還是有幾分姿色,在昏暗的密室中,做臉做到一半,靈兒突然彎腰在他耳際輕語:「大哥,要不要加入會員?體驗價1500元,如果加入會員,一個月做臉4次,才5000元,可以省1000元。好嘛!幫幫人家啦!我這個月很欠業績。」
男客C先生簽名後,才發現所謂的「會員資料」竟然是貸款契約。(東森新聞提供)
C先生告訴本刊,當時燈光昏暗,靈兒拿著一份表格,還刻意用墊板夾子遮住表頭,所以他不知道所謂的「會員資料」竟是向融資公司分期貸款的契約,他報上身分證字號、住址、姓名,靈兒代填,最後才讓他簽名。
確認C先生簽名之後,靈兒竟說,該契約的期限是2年,每個月5000元,總共是12萬元,可以分期付款,但得支付利息。他聽完嚇得跳下美容床,並大聲抗議,於是店裡的幹部出面斡旋。
律師及消保官提醒,簽名前一定要看仔細,事後反悔恐無濟於事。(東森新聞提供)
可能是業者自知手法有爭議,於是退了一步,同意C先生解約,並當場撕掉那紙貸款契約,但業者堅持在「試體驗」時,為他拆了一組專屬他的保養品,既然拆封,剛剛也塗在他臉上了,就不能退費,一組3萬元。
.美容師刻意用墊板夾遮住表頭,讓不知情的男客簽名。(東森新聞提供)
由於業者態度強硬、氣勢洶洶,C先生心想,已從12萬降到3萬元了,且對方很堅持,如果不付錢,可能走不出去,最後只能妥協,不過,他身上的錢不夠,於是簽了本票及向融資公司借款3萬元的合約,這才脫困。回到家後,他越想越不對勁,照理說不是有七天猶豫期嗎?於是隔天寄出存證信函,要求取消交易,甚至在朱女不起訴後,他還堅持打民事「返還價金」之訴。

控告詐欺 不易舉證

律師李學鏞指出,這類型的案件,控告店家詐欺,當然不會起訴,因詐欺罪成立要件,必須行為人「施以詐術」、被害人因詐術陷入錯誤,兩者缺一不可,有因果關係,且是否陷入錯誤,是以一般成年人的知識水平論斷。換句話說,原告必須舉證店家施詐術,使自己陷入一般成年人遇到同樣狀況時,都可能會犯的錯誤。
律師李學鏞(圖)提醒,成年人須為自己的簽名負責。
李學鏞說,這不容易舉證,畢竟在密室裡發生什麼事,誰知道?從司法實務來看,檢察官也不是不知道其中可能有人是因對方的詐術而陷入錯誤,但也不能排除有些人真的是為了把妹,在對方的柔情攻勢下,自願簽字,等女生「已讀不回」,才後悔控告店家,既然沒具體證據,只能一律不起訴。
十二名男客不滿被騙,告美容業者詐欺,反吃上誣告、恐嚇取財官司。(讀者提供)
類似糾紛層出不窮,李學鏞強調,《刑法》上很難定罪,因成年人必須為自己的簽名負責,要簽署任何文件,都必須看清楚,不能後悔了再說人家詐欺,而且這些上當的男子都不是為了變美而上美容店,被剝皮坑錢,恐怕自己也得檢討。

美容消費 糾紛頻傳

台中市政府主任消保官康馨壬則指出,台中的美容消費糾紛之前的確不少,市府曾找來多家有爭議的美容業者與融資公司座談、宣導,再出手整頓,2021年以後,向消保官室申訴的案件已大幅下降,此類案件並無《刑法》詐欺的問題,唯一的爭議在於「七天猶豫期」。
台中市政府主任消保官康馨壬(圖)指出,本案的爭議在於「7天猶豫期」。(翻攝台中廣播FM100.7 YouTube)
因為這種「訪問交易」是法官認可的合法行為,但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業者是必須全額退費的。
康馨壬進一步解釋,很多消費者誤以為只有網路購物才享有七天猶豫期,其實這類的「訪問交易」也有,但若是會腐爛變質的年菜、客製化產品等,就沒有七天猶豫期。
剝皮美容店業者獲不起訴後,對男客提告,男客陸續前往警局接受調查。
另外,針對C先生的案例,康馨壬指出其中的破綻,她說,業者既然表示是1500元的「試體驗」,為何要拆封價值三萬元的保養品?業者如果說,成為會員之後,得有一套寫你名字的專屬保養品,既然寫了名字,等下次消費時使用,也不必拆封啊!她強調,拆封保養品不是規避七天猶豫期的藉口,消費者可以從這個觀點,據理力爭,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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