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財務管理業者指出,常見的民間貸款包括融資公司、代書、金融行銷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當鋪、地下錢莊等,其中當然有正派業者,但有些則是假借貸真剝削。
死了一個超商店員之後 高利貸吸血祕辛報你知

台南市3日發生超商店員墜樓案件,警方追查後發現,30歲丁姓死者生前財務管理不善,曾向高利貸借款70萬元,後來在「利滾利」之下欠債金額飆漲,儘管陸續還了1、200萬元,仍未全數清償。高利貸借款有如無底洞的血淋淋例子不少,藝人澎恰恰宣布破產也是向高利貸借錢,最後被逼到走投無路,更不乏有人因無力償還債務而走上絕路。
小額貸款是常見的高利貸放款手法,利用傳單、名片、貼紙或小廣告,登載「條件不拘」「人來就借」「超低利」等小額借貸廣告來吸引急需用錢者。再以各種名義向借款人收取費用、誘騙借款人簽下不合理的合約。有被害人借款1萬元,但只實拿3千元,還得每週還1,800元。由於高利貸會把積欠的利息再併入本金計算,「利滾利」讓小額借款變鉅額負債。
另外,高利貸通常以當鋪、資產管理公司或融資公司為名作掩護,甚至標榜政府立案,實際上則從事非法高利貸放。過去新聞案例中,也有高利貸以「車行」作掩護,專門放款給缺錢的計程車司機,再逼迫欠下債務且無力償還的司機,留在車行駕駛營業以還債,甚至幫地下錢莊討債。
由幫派組織組成的地下錢莊則和暴力討債集團掛勾,通常分工較細,有的人負責找「客戶」、有的人負責收款及放款,公司營運、帳務管理及催討債務各司其職。
還有一種設局詐賭的手法,這類犯罪集團通常會先設局詐賭被害人,等到欠下鉅額賭債後,再誘騙被害人借貸、甚至抵押不動產,等到被害人還不出錢時再接收其房產。
業者也揭露高利貸吸血手法,高利貸利息常用1分利、3分利、10分利,造成許多人誤以為一年只要1%、3%、10%,比融資公司便宜太多因此向地下錢莊貸款,但其實高利貸利息是以年率做計算。
以借貸100萬元為例,銀行的「年利率」上限為16%,換算下來「月利率」約1.3%,則每月應繳交1.3萬元的利息。但地下錢莊的「月利率」少則80%,甚至還有到300%,換算下來則每月應繳交80萬元至300萬元的利息。
如果是跟銀行或上市融資公司貸款,一般是以「本息平均攤還法」或「本金平均攤還法」來還款,但高利貸最常用的還款方式是「本金一次還」,付給高利貸的錢都只拿來還利息、本金絲毫沒有減少。且一般貸款是一個月繳一次,但高利貸常以7天、10天、15天、甚至還有1天為一期,許多債務人根本無力償還本金,只能一直繳利息,到最後繳出去的利息比借來的錢還多。警方特別提醒,若真的遇到高利貸的暴力討債,可以撥打110報警,或者向內政部「不當討債申訴專線1996」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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