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特搜】情報員獲釋回台成浮屍 800萬補償金引殺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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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員蔣仁曦遭獄友勒昏、綁上磚塊,扔進淡水河溺斃。
情報員蔣仁曦遭獄友勒昏、綁上磚塊,扔進淡水河溺斃。
十多年前,台灣情報員蔣仁曦在中國坐牢8年半後獲釋回台,沒想到不久竟成一具浮屍!案發後警方與軍情局投入大批人力追查,發現蔣的帳戶被人盜領一百多萬元,還有一張600萬元的保單不翼而飛。警方根據通聯紀錄追查保單流向,最後逮捕2名跟蔣一起在中國坐牢的台灣獄友,原來他們覬覦蔣的8百多萬元軍情局補償金,對他痛下殺手,案情終告明朗。
2008年1月19日下午一點多,一名男子在淡水河邊愜意散步,當時正值退潮,岸邊露出大片沙洲,沒想到在河水一波波拍打下,赫然出現一具沾滿泥漿的浮屍,嚇得他趕緊報案。

考古題天王 遭綁磚溺斃

警方獲報到場,初步勘驗發現,死者手腳被捆綁,另有一條麻繩緊緊纏繞脖子3圈,繩結綁在胸口,尾端綁著2塊共40公斤重的空心磚,警方確認這是一起他殺命案,隨即封鎖現場,並通報檢察官及法醫到場相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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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仁曦靠蒐集考古題累積財富,被稱為「考古題天王」。(翻攝蔣仁曦網站)
警方調查,死者衣著完整,身上沒有證件,屍體因為泡水太久,頭、臉、身體浮腫,難以辨識性別及身分,只能採集死者的指紋,並製作齒模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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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仁曦曾上電視公開情蒐內幕,還自曝領到軍情局「還算滿意」的補償金。(翻攝新聞挖挖挖)
另一方面,法醫驗屍後,發現死者脖子有勒痕、前頸軟骨骨折,顯示曾被外力使勁勒頸,但致死原因是生前落水,導致窒息死亡。警方研判,凶手將死者勒至昏迷後,再綁上磚塊丟進淡水河,想讓屍體永遠沉在水底。
不久指紋及齒模比對結果出爐,死者是被稱為「考古題天王」的男子蔣仁曦,他是小兒麻痺患者,就讀文化大學英文系時,因想插班考國立大學,蒐集各校考古題,認為這門生意可以賺錢,便經營店鋪專賣考古題,一賣就是18年,累積不少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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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仁曦在中國被抓,關進福建莆田監獄8年半。(翻攝福建監獄官網)
更令人意外的是,蔣仁曦還是個情報員,四十歲時因緣際會被軍情局吸收,每3個月到中國拍攝軍用機場、基地等照片,1999年2月他在中國情蒐時被捕,在福建莆田監獄坐牢8年半,案發前7個月才獲釋回台。
返台後,蔣仁曦曾多次公開要求政府重視被俘台諜的身心,因他特殊的身分及經歷,曾被好幾個電視談話節目邀請分享情蒐內幕,很受關注。

百餘萬存款 日日遭盜領

情報員竟然成為沙洲浮屍,引起震驚,甚至傳出種種殺人滅口的陰謀論,軍情局高層十分重視,緊急派人到警局了解狀況,並配合調查。
為了緝凶,警方先訪查蔣仁曦的家屬,得知他未婚,回台後沒有朋友,獨居在台北市一處套房。刑警到他的租屋處查看,發現電腦、手機通通不翼而飛,也遍尋不著他的證件、存摺、印章等私人物品,後分頭過濾他的銀行帳戶及手機通聯,驚覺他獲得軍情局820萬元補償金已不知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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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仁曦被軍情局(圖)吸收成為情報員,定期赴中國進行情蒐。
警方調查發現,同年1月3日起到19日屍體被發現那天,蔣仁曦的帳戶每天都被領出十萬元,一百多萬元存款被提領一空,領款地點遍布雙北、桃園等地。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領款人刻意壓低帽沿或戴安全帽,根本無法辨識身分。此外,蔣因案坐牢獲得軍情局820萬元補償金在哪裡?他是因為錢才喪命嗎?又是誰下的毒手?都是警方積極追查的重點。
蔣仁曦的手機通聯紀錄顯示,他返台後交友單純,平時只有家人或記者打電話給他,不過,同年1月2日晚間,他接到一通洪姓男子打來的電話,通話時間很短,之後蔣就沒有再與外界聯繫,警方認為洪男涉嫌重大,聲請監聽票,開始監聽洪男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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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男落網後坦承擄走蔣仁曦,逼他交出提款卡及密碼。(東森新聞提供)
過程中,警方聽到洪男與一名余姓男子通話,提到「保單」、「漁船」,二人還討論電腦後續怎麼處置。更奇怪的是,還有一名許姓女子傳簡訊給洪,回報保單無法處理。
為了避免打草驚蛇,警方先找上許女,確認她是保險業務員,手中有一張蔣仁曦的600萬元保單,許女告訴警方,洪男拿保單請她協助變現。原來蔣仁曦拿到軍情局補償金後,買了年金保險,而在蔣死後,保單落在洪男手中。
節目上談話 引獄友歹念
警方掌握證據,隨即逮捕洪男及余男,但二人都矢口否認殺人,還辯稱前一陣子才跟蔣仁曦吃飯,等到警方出示保單,二人才轉為沉默。最後余男知道無法自圓其說,坦承與洪男、蔣仁曦曾一起在莆田監獄坐牢,回台後,洪男在電視上看到蔣仁曦自稱拿到補償金,因覬覦鉅款,找上他一同執行強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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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男拿走蔣仁曦的600萬元保單想變現,成了破案關鍵。(東森新聞提供)
余男告訴警方,他們先在蔣仁曦承租的套房隔壁租下一間房,暗自觀察蔣的生活作息,同年1月2日白天,電視又播出蔣在節目中自稱領到「還算滿意」的補償金,二人看完後決定當晚行動,原本只是想強盜錢財,沒想到最後演變成殺人案。余男全盤托出後,洪男也俯首認罪。
二人供稱,當天晚間洪男打電話給蔣仁曦,假意約他出來吃宵夜,確認蔣在家後,二人帶著水果刀前往,逼他交出提款卡與密碼;得手後,洪男聯繫另名蔡姓男子,要他開車一起將蔣押往新莊一處鐵皮屋囚禁,之後由洪、余二人輪流看守,逼蔣交代其他金錢流向。蔣被囚8天,非常痛苦,最後告知保單存放位置,希望能重獲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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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仁曦的帳戶被提領一空,領款人(圖)刻意壓低帽沿,躲避追查。(東森新聞提供)

互咬又翻供 兩嫌判無期

沒想到洪、余二人領光蔣仁曦一百多萬元存款後,決定殺人滅口。同年1月10日凌晨,二人騙蔣要帶他回家,卻在車輛行駛過程中,由坐在後座的余男用繩索將坐在副駕駛座的蔣勒昏,最後停在高速公路高架路段,在蔣的身體綁上繩索與磚塊,把他扔到橋下。犯案後,二人積極聯繫漁船企圖偷渡,9天後蔣的屍體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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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屍體浮出水面,凶手在蔣仁曦身上綁了2塊空心磚。(東森新聞提供)
警方調查,洪男年輕時因逃兵偷渡到中國,後在中國犯下詐欺案,被判刑20年,服刑十多年後獲得減刑,2003年偷渡到金門,並自首回台灣;余男則是漁船船員,因走私槍枝被中國公安逮捕,坐了十幾年牢,刑滿出獄後返回台灣,二人都是在中國坐牢期間認識蔣仁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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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仁曦的屍體被發現時,手腳及脖子都被麻繩緊緊纏繞。(東森新聞提供)
全案進入法院審理後,洪、余二人互推責任,多次翻供,一審洪男被判處死刑、余男無期徒刑,二人持續上訴,直到2012年最高法院認定洪、余二人互咬對方提議殺人,難以認定誰是主謀,最後將二人都判處無期徒刑;至於開車的蔡男,則被依妨害自由罪判刑3年6個月,全案定讞。
刑事特搜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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