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台東地檢署指揮刑事警察局、台東縣警局關山分局及海巡署台東查緝隊,在蘭嶼外海攔下一艘名為「藍悅號」的海釣船,從船艙搜出42個麻布袋,裝著大批印有「觀音王」字樣的真空包,內容物卻不是茶葉,而是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總重超過800公斤。
【新聞內幕】線民臥底卻遭判刑開槍 警官運毒案無間道翻版

5年前,台東檢警偵破蘭嶼分駐所所長李哲銘勾結販毒集團,走私800公斤毒品案,引發關注;沒想到5年後,當初協助破案的臥底線民卻出面痛批檢警用完就丟,將他出賣,不僅否認他是線民,害他被判刑,他的臥底身分還意外曝光,遭販毒集團開槍恐嚇,宛如電影《無間道》翻版。為討公道,他向監察院陳情,監委調查確認他被冤枉,決定幫他聲請再審,洗刷冤屈。

搜到毒船 揪出貪警
鄭姓船長遭檢警逮捕後,坦承駕船前往外海,與販毒集團的運毒母船接頭,準備將毒品載回蘭嶼。
檢警深入追查發現,該案主嫌竟是時任台東縣警局台東分局蘭嶼分駐所所長的李哲銘,他因龐大的債務問題策劃這起運毒案。破案後,台東地檢署及專案小組舉辦盛大記者會,宣布偵破台灣第一起警官勾結販毒集團走私運毒案件,引發關注。

檢警風光破案,李哲銘等人也入監服刑,但檯面下卻暗藏宛如電影《無間道》的離奇臥底情節,且臥底線民還被出賣。線民A先生氣憤地告訴本刊:「我當初冒著生命危險混進販毒集團,協助檢警掌握情資,幫他們破案,但事後卻被當成共犯起訴、判刑,連線民身分都曝光,害我遭到販毒集團開槍恐嚇,政府真的欠我一個公道!」
風聲走漏 線民瀕危
A先生表示,2018年底,他無意間聽到消息,指警官李哲銘因玩地下期貨欠債上千萬元,決定鋌而走險與鄭姓船長密謀勾結販毒集團,透過海釣船運毒。A先生思考後,在2019年初,把消息告訴他在台東縣警察局關山分局當刑警的國中同學。由於A先生認識集團成員,刑警同學便請他混入販毒集團當臥底蒐集情資,協助警方偵辦。
同年一月底,A先生前往關山分局製作筆錄,透露鄭姓船長、李哲銘等人準備在農曆春節過後,將海釣船開往外海載運毒品,返抵蘭嶼後,再將毒品裝進油桶,用貨車載回住所,最後用貨櫃出港的名義,運毒到台灣本島。
A先生還告訴專案小組,販毒集團給了他200萬元當酬勞,請他協助運毒,讓他很為難。

聽完A先生陳述,專案小組要求他暫時收下金錢,以取信販毒集團,但告誡他不要跟隨集團到海上運毒,在岸上接應、蒐集情資即可,否則會變成共犯,並說警方會以通信監察的方式監控集團行動,還特別提醒他:「要注意自身安全,如果太危險,就視情況退出,調查也會先中止!」
而為避免踩到法律紅線,A先生也將200萬元交給李哲銘,讓他還債。

沒想到A先生與專案小組碰面後不久,鄭姓船長突然告訴他:「最近聽到風聲,我的船被鎖定,好像有警察或海巡在調查!」A先生心頭一驚,但故作鎮定表示沒聽說,並反過來安撫鄭,要他為了豐厚報酬堅持下去。
由於知道藍悅號要走私毒品的人實在太少,A先生隨即通知專案小組,雙方討論後決定繼續調查,因為A先生若突然抽身,恐將遭懷疑,所以必須硬著頭皮繼續臥底,以便掌握關鍵情資。
在A先生努力下,專案小組終於順利收網,逮捕鄭姓船長,並起出大量毒品。損失慘重的販毒集團認為有人向警方通風報信,逼問李哲銘、A先生等人,並誓言要將檢舉人揪出來。

另一方面,販毒集團也安排李哲銘、A先生等人搭船偷渡逃亡,後因同行中一名共犯突然心臟病發,被拒絕上船,偷渡未果。

身分曝光 引來開槍
詭異的是,本來要抓李哲銘,順便搭救A先生的關山分局專案小組,後來竟遭台東縣刑警大隊強勢介入,不讓他們繼續偵辦,而將主導權移至台東分局。專案小組十分錯愕,趕緊向上級爭取,沒想到主管卻說:「上面指示李哲銘是台東分局的人,案件必須由他們主辦。」經此轉折讓A先生的處境更加艱難。

不久,台東分局提訊在押的鄭姓船長,確認李哲銘是主嫌,積極展開搜捕,順利抓到逃亡的李及A先生。
而被列為同案被告的A先生要求找承辦檢察官,確認他是線民的事實,沒想到檢察官休假出國,之後即退休轉任律師;而A先生在關山分局當刑警的國中同學,也沒積極幫他爭取,導致接手的檢察官因缺乏相關情資,將他當成走私毒品的共犯偵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冒著危險協助破案的A先生,不但遭到羈押,後來連線民身分也意外曝光。交保後,他和家人受到販毒集團威脅,甚至開槍恐嚇,日子過得苦不堪言。

2019年底,台東地方法院依毒品罪,判A先生近10年重刑;他上訴二審,花蓮高分院雖予以減刑,但仍須入監執行;他繼續上訴三審,2020年底,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刑定讞。
對此,A先生無法接受,在律師的建議下向監察院陳情,冤案終於露出曙光。
提出再審 盼法維權
監察委員約詢關山分局、海巡署、台東分局等單位,確認A先生是受警察委託,協助查緝毒品走私的線民,認為他之所以涉入毒品案,是為了協助警方破案,不具有運毒、販毒的犯意,應依《證人保護法》減免刑責。
監察院指出,承辦檢警間存在資訊落差,導致檢察官未確實同意授予A先生行使線民職責,且警方未精準掌握全盤犯罪計畫,查獲運毒船隻時未能同步逮捕其他嫌犯,A先生為防止身分曝光,只能依販毒集團的安排逃亡,卻因此遭到判刑定讞,並不合理。
為了洗刷冤屈,A先生將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轉交法務部,由花蓮高分檢幫他提起再審,理由是A先生對本案能夠順利偵破,有重大貢獻,但未獲地檢署依《證人保護法》提供保護,導致無法免除刑責,對他的權益造成極大影響,希望透過再審程序救濟,全案目前由法院審理中。
A先生說,為了社會治安他犧牲奉獻,卻差點淪為階下囚,5年來過著水深火熱的生活,希望透過自己慘痛的經驗,呼籲立法院盡速通過《證人保護法》修法及《吹哨者保護法》立法,以保障臥底線民的權益。
★《鏡週刊》關心您: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
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鏡週刊會員閱覽,未經鏡週刊授權,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等均不得引用、改寫、轉貼,以免訟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