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老公暗藏同志情5年 老婆配偶權遭侵害提告獲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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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化名)7年前從住家電腦發現老公與男友人的親暱合照,懷疑丈夫出軌,氣得提告獲賠20萬元。(示意畫面)
小美(化名)7年前從住家電腦發現老公與男友人的親暱合照,懷疑丈夫出軌,氣得提告獲賠20萬元。(示意畫面)
日前一審法院作出一項判決,內容顯示一名妻子指控擔任工程師的丈夫對婚姻不忠,出軌對象竟然是曾來婚宴吃喜酒的學長,2人暗藏戀情5年之久。該名工程師礙於社會壓力,經親友介紹與太太結婚,沒想到婚後難有親密行為,導致夫妻不斷爭吵,妻子事後從老公電腦裡發現多張男男親密照,才恍然大悟,原來老公瞞著她與學長發生婚外情,令她傷心欲絕,憤而提出侵害配偶權訴訟,法官認定工程師確有婚外親密行為,判賠20萬元,這也是同婚合法上路後,首宗同志侵害配偶權的司法案例。
29年前,國片《囍宴》拿下柏林影展最高榮譽金熊獎,成功讓導演李安打入國際影壇,該部電影闡述同志面臨的社會與家庭衝突議題。劇中主角華人高偉同與同性伴侶美國人賽門在紐約同居,由於高偉同遠在台灣的父母不斷催婚、希望抱孫,偉同只好找上想拿美國綠卡的女子顧威威假結婚,矇騙父母。
電影《囍宴》由李安執導,闡述同志面臨的社會與家庭衝突,類似情節在台真實上演。(翻攝《囍宴》劇照)

驚見親密照 性向曝光

沒想到,電影類似情節在台灣真實上演。近來法院一起判決出爐,首度揭露男同志戀情侵害異性婚姻配偶權案例。根據判決,一名男工程師因害怕社會壓力,選擇與親友介紹的女生結婚,婚後礙於性向、完全不碰妻子,並對彼此碰觸身體產生極大排斥感,陷入恐懼,妻子因此懷疑丈夫對婚姻不忠,事後才發現老公愛的是男生,情緒幾度崩潰,讓夫妻倆長期陷入痛苦循環,令人不勝唏噓。
台灣在3年前成為亞洲第一個通過《同婚法》的國家,至今已有8千對同志結婚。
判決指出,家庭主婦小美(化名)在2016年間與工程師阿強(化名)結婚,二人雖仍維持婚姻關係,不過,小美指控丈夫隱瞞同志身分與她結婚,指二人新婚五個月時,她在家中電腦發現許多丈夫收藏的男男性愛照片,其中竟然包括老公與其學長小明(化名)的親暱合影。
小美說,她看到照片後不斷質問丈夫,為何電腦會有這些照片?最後卻被老公斥責,阿強一再否認照片中的另位男主角是小明,堅稱照片都是婚前拍的,直到去年四月間,阿強透過LINE在家族群組表明自己的性傾向,內容寫著:「結婚之後,真正與妻子住在一起,相處時我才發現,原來我並不喜歡女生,我根本就沒有喜歡跟她住在一起的感覺,我一直以為我是雙性戀,原來這一切都是我害怕社會的霸凌,而選擇欺騙自己的心態,我其實就是一個貨真價實喜歡男生的同志。」

認知有落差 爭執不休

小美看到訊息後氣壞,認為丈夫自始至終都在騙她,更加篤定丈夫與小明早有親密關係,她問丈夫:「要結婚前,你應該跟小明走在一起了,對不對?」阿強回答:「沒有,我們沒有在一起啊,我們沒有交往啊!」
阿強(化名)宣稱妻子所看到的男男親暱照是他在婚前所拍,因害怕社會霸凌才結婚,自己是喜歡男生的同志。示意畫面,圖為《黑幫少爺愛上我》劇照。(愛奇藝國際站提供)
小美又問:「那你跟他發生關係是結婚後嗎?我知道結婚後有啦。」阿強回答:「對啊。」小美又問:「你那天不是在群組,你自己說結婚前,有一個很喜歡的男生?」阿強說:「我是喜歡啊,可是…我是有好感啊,可是我們沒有在一起啊。」
小美又問:「明明我看到你跟小明的事情時,你一直否認耶,你否認了五年才跟我說對不對?那天晚上我們又吵了一次架,你才承認說,喔,對!你跟小明發生了關係。」
阿強稱:「嗯。」小美一聽又問:「所以我就發現,你遇到事情的時候都騙我,我懷疑你的時候還罵我,你還對我大小聲。」阿強說:「呃…好。」小美又問:「那你婚後出軌,居然跑去找小明發生關係,你覺得這樣對嗎?你這樣對嗎?而且我們才結婚多久?」
小美(左)向法官提出譯文與LINE對話證明丈夫(右)是男同志,且在婚後與男友人小明有親密往來,成為官司勝訴一大關鍵。(示意畫面)
阿強還沒來得及回應,小美氣得又說,原本自己只是懷疑,阿強竟然就對她大小聲,還一直罵她,怒火中燒的小美罵道:「我就當是誤會你,後來看到照片你還是不承認,你跟我說沒有!」
阿強解釋:「因為認知有差距,我以前以為只要沒有進入體內就不算性行為,可是後來我朋友跟我說,只要有性器官的接觸就是。」
更讓小美難過的是,小明當初曾來參加她與丈夫的婚禮,丈夫卻在新婚期間出軌,加上阿強現在不斷以身為同志為由要求離婚,讓她身心受創,她認為丈夫與小明侵害她的配偶權,並破壞她的家庭完整性,向二人連帶索賠一百萬元侵權損害。

夫稱未欺瞞 否認出軌

雖然小明並沒有出庭,對小美的指控有何回應不得而知;不過,阿強向法官表示,當初他與小美結婚時,並未隱瞞自己的同志身分,他與小美透過親戚介紹認識,二人交往時,曾告知自己與男性相戀交往過,只是他以為自己是雙性戀,應可與女性結婚並組織家庭,小美也對他表示願一起努力過生活。
阿強與小美經親戚介紹認識結婚,阿強認為在2人婚前交往時,已向小美說出曾與男生戀愛的過去,並未隱匿同志身分。示意畫面。(東方IC)
此外,阿強還向法官否認曾與小明發生不倫關係,稱妻子所看到的男男性愛照片是男性裸體照片,以及在婚前交往的男友所拍下的親暱照片,並非性愛照片。
阿強表示,婚後他與小美同床共枕生活,即確定自己的同性戀性向,雖然他勉強自己適應與小美的夫妻生活,卻痛苦萬分,甚至出現恐慌症狀,不論是生理或心理上,對碰觸女性身體或被女性碰觸,都產生日益嚴重的抗拒感,已無法再扮演丈夫角色。

妻提多證據 索賠成功

即便阿強提出離婚的請求,小美雖曾同意,但後來又反悔,之後二人都非常痛苦,讓他既後悔又惶恐,他個人的性向,也讓彼此不斷爭吵。直到三年前一次爭執後,小美終於答應離婚,他也向母親坦承性向,說明因不夠瞭解自己就結婚所釀成的錯誤,二人婚姻已名存實亡,是由於妻子租屋問題,離婚手續才延宕至今;而他與小明只是單純朋友關係,二人並無侵害小美的配偶權,請求法官駁回小美索賠請求。
《同婚法》於3年前通過,同志團體在立法院外相擁打氣,目前同婚已獲6成民眾支持。(資料照片)
不過,法官根據小美所提出的相關證據,包括二人對話、翻拍電腦的男男照片,認為阿強已侵害小美的配偶權,加上小美去年從阿強在家庭群組發布訊息才確認配偶權遭侵害,認為並未逾越二年賠償時效,因此依雙方社經地位及收入,判決小美獲賠20萬元。
小美從住家電腦發現丈夫與學長的男男親暱照,認為丈夫出軌,破壞她的婚姻幸福。示意畫面,圖為BL原創網劇《約定I DO》劇照。(Vidol提供)
雖然這起官司已經告一段落,不過,性平教育強調「多元性別」以及「包容與尊重」,該如何落實性別地位平等與消除歧視,仍是國人未來必須面臨的重要課題。

性平向前走 同婚法3週年支持者多2成3

台灣通過同婚合法在上月底剛滿3週年,根據行政院性別平等處調查,60.9%民眾認同同性伴侶應享有合法結婚權利,較同婚法案通過前的37.4%,提升23.5個百分點;此外,更有71%民眾同意同性配偶應該有領養小孩的權利,顯見民眾逐漸接受同婚。
性平處表示,民眾對跨性別者的瞭解及友善程度也逐步提升,有66.9%民眾同意「跨性別者包括男跨女或女跨男,裝扮常和自己的生理性別不同」,較去年調查增加5個百分點;76.5%民眾同意「跨性別者可以選擇自己最舒服自在的打扮在學校讀書或在職場工作」;高達89.4%民眾認為「可以與跨性別者當同事」。
此外,性別刻板印象方面,傳統性別角色定型觀念亦持續鬆動,有72.9%民眾不同意「男性的責任是賺錢,女性的責任是照顧家人」,78.7%民眾不同意「太太應該比先生花更多時間在做家事」,92.0%民眾不同意「女性不適合念理工科系」,其中高達91.2%民眾同意「女性和男性一樣適合當高階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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