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的就職演說刻意點出新國會的政治現況,正值立法院因修法演變成朝野激烈衝突,不但引起國人關注,也讓台灣再次成為外媒矚目的焦點。
上千位民眾17日晚間赴立法院青島東路一側抗議,要求國民黨退回國會職權修法案。引爆此次衝突的國會職權修法,除了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記名規範較無爭議外,包括《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有關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立法院調查聽證權、人事同意權,以及《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民進黨團均認為,相關修法有立院擴權疑慮,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民團更直言,修法若通過,將讓立院成為脫韁野馬。
攸關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的條文,17日晚間挑燈夜戰率先完成二讀,確定國情報告每年3月1日前進行,並新增總統就職1個月內赴立院進行國情報告,且採即問即答,讓藍白陣營士氣大振,會議主席、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21日開會續審,但也引來民怨,上千名學生及民眾自主集結,於立院外的青島東路高喊「沒有討論、不是民主」,呼籲立法院會停止表決、進行實質審查。
10餘個社運團體已串聯,要在立法院21日召開院會時到場外抗議。(翻攝台灣公民陣線臉書)賴清德日前已表態會接受邀請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但他在17日朝野衝突後強調,自己未來會「恪遵憲法執行職務」,外界解讀立法院修法將國情報告常態化與即問即答,是擴權監督總統,賴清德此時強調恪遵《憲法》,應是暗示他不會接受違憲的即問即答。
此外,尚未二讀的調查聽證權,藍白陣營搬出大法官釋字第585號,主張大法官未否認立院有調閱及調查權,因此提案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各委員會、調查委員會、調查專案小組為審查院會交付的議案、全院委員會為補選副總統、彈劾總統副總統或審查行使同意權案,得依《憲法》規定舉行聽證會。民眾黨則提出修正條文,建議將「調閱」改為「聽證調閱」,以擴大相關人員的陳述證言權限。
新國會2月組成以來,17日爆發最激烈的肢體衝突,院長韓國瑜也被捲入。對此,民進黨發言人吳崢說,上述修法是以調查聽證為名,修職權行使法進行實質擴權。他舉例,國民黨的國會擴權法案中有關立法院聽證虛偽陳述,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明顯違憲。有關國會聽證的罰則,大法官解釋以罰鍰為限,但按照傅崐萁的版本,卻要對人民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違憲濫權,莫此為甚。
藍白修法版本也主張,立院成立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及檔案,並到指定地點接受詢問;另外,若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拒絕提供或隱匿,立法院會可決議將其送監察院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其餘法人、人民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違反則有罰緩處分。
至於國民黨還要求行政部門的人事任命要經立院聽證,民進黨團認為,行政部門的人事任命權應屬行政特權,國民黨的修法主張亦違反憲法權力分立跟制衡原則。
本刊掌握,為因應21日院會,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19日拍板決定在520當天下午5點召集所有藍委,到台北福華飯店開黨團大會,商討接下來的對策,並準備夜宿立法院。民進黨團則轉而對韓國瑜喊話,希望他落實議事中立,善用朝野協商機制,讓議案回到協商程序好好討論。
傅崐萁(圖)力推的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環島高鐵案,也是此次朝野爆發衝突的因素之一。一位資深立院人士指出,1986年民進黨進入立法院,開始有朝野政黨競爭,肢體衝突即頻傳,為了讓少數黨的意見有機會被採納,不必動輒上演全武行,才應運而出朝野協商機制,並於1999年法制化;也就是說,朝野協商制度的主要精神是保障小黨、減少國會衝突,如今身為少數黨的民進黨再度走上肢體衝突老路,就是為阻擋藍白陣營要在520前後通過國會職權修法、讓賴清德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該人士預判,在朝野氣氛如此對立下,恐怕本屆立院將衝突不斷,因此朝野政黨都得想一想,是否有足夠政治能量可頻繁動員,及屢屢上演如此高強度對抗;在沒有良好社會溝通的前提下,公民社會反應是如何?同樣不可輕忽。
面對擁有席次優勢的藍白二黨推動國會職權修法引起爭議,截至520下午,已有逾15個民間社團串聯,發起「國會濫權,民主倒退,公民搶救,立院集結─阻止國會濫權法案三讀」活動,並整理5個行動訴求:一、國會改革不應破壞權力分立,不應侵害人民權益。二、退回國會三法,由委員會重審,五一七議事錄不予承認。三、拒絕立院變人大,抗議藍白沒收民主。四、停止濫用逕付二讀、全案保留、封殺提案、散會動議。五、沒有討論,不是民主;全案保留,等於沒審;封殺提案,堪比人大!21日下午在青島東路集結,要議場內的委員正視人民的訴求。
公投護台灣聯盟總召羅宜(左),號召群眾21日再度上街抗爭。串聯團體在社群發文表示,藍白兩黨無理操弄國會議事程序,以國會改革之名行濫權之實,17日晚間千餘名群眾聚集立院要求退回法案、實質審查。遺憾立院沒聽見人民心聲,21日持續排審意圖強行表決法案,此例若開意味我國最高議事殿堂容許不經實質討論就三讀立法的行為,實為民主的悲哀。
此外,引爆這次朝野大打出手的另一原因,為傅崐萁欲推動「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及「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等,已變更議程排入審查,被民進黨質疑尚未進行可行性評估及環評,就要編列2兆元預算,實在不合理,內容也恐涉及違憲。
為防止民進黨團杯葛國會職權修法,國民黨團16日發起夜宿行動,24小時輪班固守立院議場大門。(翻攝楊瓊瓔臉書)新國會朝野立委毫無互信基礎及共識,國會職權修法是否能全數過關,以及未來其他法案會如何進行?恐怕都得先經歷一番磨合及衝突,否則,國會動盪,社運隱動,怕是要全面引爆。
總統賴清德520宣誓就職,隔天立院朝野攻防戰火持續延燒!藍白黨團力拚總統國情報告等條文三讀通過,民團也在網路社群號召民眾立院集結。本刊掌握,綠營尋求結合理念相同的民團,擴大論述,爭取民意,力壓藍白陣營聯手提出的立委職權修法闖關成新國會惡例,確保未來4年議案能有折衝空間,並緊抱《憲法》,同時為捍衛朝野協商機制,綠營大小黨鞭近日放軟態度,向手握關鍵決定權的立法院長韓國瑜喊話,希望他能調和鼎鼐,化干戈為玉帛。
賴清德(前左)、蕭美琴(前右)5月20日正式就任中華民國第16任正副總統。總統賴清德5月20日宣誓就職,他在凱道發表演說提到內政問題時表示,今年2月上任的新國會,再次出現三黨不過半的立法院,強調:「立法院議事運作應該遵守程序正義,多數尊重少數,少數服從多數,才能避免衝突,維持社會的安定和諧。」就在他發表上述談話的同時,距離就職典禮不到2公里的立法院,氣氛卻異常詭譎,朝野都在為週二(21日)再次對決的院會展開部署。
賴清德就職前的最後一個上班日,立院處理藍白陣營提出的國會職權修法,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更領銜提花東快、環島高鐵建設特別條例等草案,上述法案因當天未審畢,在21日院會續審,朝野戰火再度一觸即發。
5月17日當天朝野立委在議場內對峙,互舉手牌表達立場。時序回到17日立法院衝突過後,賴清德在社群發文慰問受傷立委,與黨團同調指責議事過程「程序不正義」;對於民進黨指控在野黨國會改革法案要總統備詢違反《憲法》精神,賴清德在貼文也強調,自己會「恪遵憲法執行職務」,並期待國會朝野黨團能回歸理性討論。
黨內人士指出,《憲法》如今是民進黨最後的護身符,憲政制度的設計是「立法監督行政、行政向立法負責」,總統非立院監督對象,在野黨要總統到國會即問即答,已違反《憲法》精神,只要立院通過修法,民進黨必將提釋憲,在釋憲結果出爐前不會讓在野黨得逞。
綠營將國會改革法案視為第一張骨牌,若在野黨封鎖逐條討論的方法成功遂行,未來必將如法炮製,國會恐空轉4年,民進黨團如今剩下兩個倚仗,一是在議事程序上,因表決必輸,黨團必須回頭守護朝野協商機制,畢竟協商機制本就是為了保障小黨、撐出折衝協調空間而設計。正因如此,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在517衝突後,放軟態度公開對韓國瑜溫情喊話,期望韓國瑜這位「30年前的老同事」能「一句話一秒鐘救台灣」,強調只要韓宣布「休息協商」,就能讓之前還沒逐條討論的條文回到協商程序,好好討論。
立法院長韓國瑜多次召開國會改革法案的協商,但條文至520未獲共識。此外,民進黨另一倚仗就是賴清德屢次強調的「民意為後盾」,只要透過朝野協商機制撐出論述空間,就有機會達成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所說「表決會輸,但論述一定要贏」。因為表決輸,後面還有釋憲程序可以救濟,而論述贏,民意累積自然能發揮牽制效果。
柯建銘表示,從民進黨1986年成立到2016年完全執政,30年來民進黨在立院表決一次都不曾贏,是因為有程序正義、有協商程序能充分討論,台灣民主才能持續往前走,如今立院連講話空間都沒有,實是民主悲哀。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左)和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右)是本會期關鍵人物。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在議場衝突後的直播節目中也提到,在院會廣泛討論階段,明明有51人登記發言,卻只有登記最前面的兩個人完成發言,之後廣泛討論就被沒收,「我們從頭到尾都知道表決必輸,但為什麼不讓人好好發言、好好討論?」
至於「解散國會」近來頻被討論,部分綠營支持者認為,年初大選不少民進黨落選立委只差臨門一腳,若重選一次,或許可拿回國會過半,但黨內人士指出,雖然《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有解散國會機制,但發動權在立院,須先由立院對閣揆提不信任案,總統才能反過來下令解散立院;不信任案的立案與通過門檻是全體立委1/3連署、1/2以上贊成,姑且不論執政黨對同黨閣揆提出倒閣的合理性,51席民進黨團根本搆不到通過門檻。
事實上,從2月1日新國會上路至今3個多月,民進黨團在立院攻防始終難有突破;從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吞下第一、二敗開始,藍白合流讓民進黨團處於絕對人數劣勢,歷經程序委員會被退案、委員會被提散會動議、無法完整逐條協商等封殺手段後,民進黨團要推的案子始終被鎖在付委或委員會階段,讓黨團幹部備感壓力。
一資深國會助理觀察本屆民進黨團運作認為,從開議至今,綠委整體表現有待加強,一方面新科立委初來乍到,大家雖願聽從幹部調度,但多數沒有什麼亮點;部分中壯世代、資深立委則表現得意興闌珊,大家不知為何而戰。
民進黨處人數劣勢,在委員會同樣吃力不討好。圖為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鍾佳濱遭國民黨立委批評。(翻攝ETtoday)儘管賴清德破例親自出席立委共識營、黨團大會,展現對國會戰力的重視,日前又夜宴綠委,下令520後要「反守為攻」,然而卡到政府交接期,新政府的府院團隊、黨團、黨中央協同作戰還有待磨合,戰力難100%發揮。
「打過這一戰,黨團變得比較振奮。」經過517朝野惡戰,一中壯世代綠立委認為,黨團氣氛反而轉好,立委同事們開始產生凝聚力,當天場外公民社會的集結,也讓大家受到鼓舞。
517的國會衝突,讓公民社會快速集結,知情人士指出,外傳517當晚是民進黨策動場外民眾集結,其實當天是公投護台灣聯盟執行長羅宜打頭陣,公投盟9點到場時,僅寥寥十數人,之後消息經社群平台擴散,現場人數才快速成長,許多關心公眾議題的民眾自主到場聲援。
民進黨從正面進攻主席台,多人因此摔傷。圖為沈伯洋從主席台摔落。(翻攝鏡新聞)知情人士透露,當晚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若芳、林延鳳、新北市議員林秉宥、張維倩、陳乃瑜、翁震洲、黃淑君等人都到現場關心,主要是擔心群眾在激動下與警方衝突,希望有民代在現場,至少可以幫忙協調。本刊掌握,當時人在台南的民進黨主席賴清德也在第一時間接獲消息,他特別與黨內幹部聯繫,叮囑要「注意安全」,事後並與第一線衝鋒陷陣的黨團幹部通電話致意。
從網路輿情資料可發現,517當晚開始,「立法院」「打架」「國民黨」「暴力」「puma(沈伯洋綽號)被打」等關鍵字熱度急速升高,甚至當天零點立院休息後,網路就開始出現521要再到立院外監督的討論。隨後,以公投盟、經濟民主連合為首的民間團體也發起「民主倒退,公民搶救」活動,號召群眾521到立院外聲援。
517當天上午,黃國昌等立委就為了搶先進入議場爆發口角衝突。(翻攝鏡新聞)此外,民眾黨519在民進黨黨部外舉辦「草根決心」行動,也吸引不少民眾著白衣到場響應,有綠營人士喟嘆,蔡英文執政8年,其中被詬病的一點是社運能量不彰,如今政權剛交接,不同立場的民眾立刻回到街頭,不知是國家之福還是禍,讓人相當感慨。
立法院17日表決藍白陣營提出的5大國會改革法,不只因沒有逐條討論引發黑箱、擴權爭議,其中二讀通過總統赴立院需即問即答,與強化人事同意權、立法院調查權及聽證權、藐視國會罪等爭議條文,即使21日院會三讀通過,仍可能重蹈319槍擊案後修訂真調會條例無法實施的覆轍,只要行政院或逾29名立委,在總統公布實行後提出聲請憲法法庭判決與暫時處分,若獲裁准,有違憲爭議的法律,半年內將暫不實施。
國會職權修法爭議,在賴清德就任總統之後成為朝野攻防的焦點,執政的民進黨已經開始沙盤推演最壞狀況,一旦立委擴權法案在藍白席次優勢下通過,將立即聲請憲法法庭判決及暫時處分,若大法官裁准,有違憲之虞的法律半年內將暫不實施。
《憲法訴訟法》第47條規定,國家最高機關(總統及行政、立法、司法、考試及監察五院),就本身或下級機關所適用之法規範,認有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至於個別立法委員能否聲請,《憲法訴訟法》第49條規定,立法委員現有總額1/4以上,就其行使職權,認法律位階法規範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目前立委席次113席,只要有29位立委簽字即可聲請。
憲法法庭(圖)可審查法律是否違憲,政院或立委若認為國會職權法及錢坑法違憲,可在新法公布實施後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如果情況緊急,聲請人還可聲請暫時處分,由大法官裁定有違憲之虞的法律半年內暫不實施。
憲法法庭一旦認定違憲,除可判決宣告法律立即失效,不再實施,也可判決法律定期失效,期限最長二年,即二年後失效,也可判決溯及失效,日後若有當事人被立法院認定違反立院調查等規定,依「藐視國會罪」處罰,當事人即可聲請再審或非常上訴。
藍白聯手力推藐視國會罪等改革法案,遭綠委質疑違憲。憲法法庭可針對法律有無違憲進行審查,被審查的是法律,也就是要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由總統公布實施的法律,目前還未完成三讀程序的條文及花東建設條例等,仍不是憲法法庭審理的對象。
2004年3月19日,時任總統的陳水扁在競選連任掃街途中遭槍擊,國民黨與親民黨立委合作,利用席次優勢,在當年8月24日通過〈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連任的陳水扁在一個月後公布實施,當時的立委柯建銘等93人,隨即聲請大法官解釋。
立委柯建銘(中)2004年曾針對〈319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召集綠委聲請大法官解釋,解決爭議。在真調會條例三讀通後3個月又22天,大法官雖認定國會有「行政調查權」沒有「司法調查權」,但真調會條例讓委員有偵查權、裁罰權、不受任何法律限制之權、調查所得可提再審等,全都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及正當法律等原則而宣告無效,真調會形同「名存實亡」。
新國會未議即決 律師界不滿
對於立法院可能通過違憲的法律,台北律師公會及律師全國聯合會等法界也提出批判。
台北律師公會指出,立法院這次審查國會改革等法案過程,缺乏各政黨實質討論,甚至沒將草案內容公告周知,已完全剝奪人民對重大議題參與審議的對話機會,且院會表決過程更經立法院長裁示以逾30年未使用的舉手表決方式進行,議事程序紊亂,違反程序正義。
律師全聯會也表示,立法院通過法律案、預算案應先進行「議」,也就是「討論」的程序,才能夠「決」,但國會改革等案未經實質討論,更未有實質審查,即強行進入院會表決,立法院為人民議決法律案、預算案等憲政功能,顯然未能發揮,違背民主憲政及民意政治的基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