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心理系教授胡書榕解釋:「當年沒有什麼科學證據就決定將大麻視作毒品而禁用…現在美國歷史學界普遍認為,當年政府和媒體反大麻是假,反移民才是真的。」包括當時的聯邦官員,多次公開提到大麻危害美國社會,並明指這些危害都來自南美和加勒比海移民的「自甘墮落」,政府並以此作為逮捕移民的理由。 在禁令之下,科學研究也因材料難以取得而發展受阻。例如研究大麻的先驅、以色列科學家麥查蘭(Raphael Mechoulam),曾經在美國申請研究大麻遭拒,最後只能回到以色列重啟研究。1963年,他由該國警方得到的5公斤大麻中,成功分離出2項主要成分:大麻二酚(CBD)與四氫大麻酚(THC)。 THC具「精神活性」,會改變人的時空感和對周圍事物的感知,具致幻效果,即所謂會使人「high」的成分。CBD則只有放鬆效果,不會致幻,也是目前大麻中最具醫療潛力的成分。不過,通常CBD加上低劑量(小於0.3%)的THC會產生「共伴效果」,比單純使用CBD更有療效。 葉爸爸希望政府開放含有THC成分的大麻油,這個成分卻觸碰了政府和公眾對「毒品」的警戒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