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監獄5月初悄悄通過前總統陳水扁第38次延長保外就醫至8月,這已是陳水扁涉犯龍潭購地收賄3億元案、元大併復華收賄2億元案、101前董事長陳敏薰千萬元買官案,及海角7億洗錢案等四大弊案,遭判合併執行20年徒刑及罰金1億5,000萬元後,獲准保外就醫的第9個年頭。
【封面故事】11億犯罪所得全聲請沒收 蔡英文擬卸任前特赦陳水扁

犯下龍潭購地等案遭判刑20年的前總統陳水扁,入獄6年多後因罹患失智等疾病,2015年獲准保外就醫,9年來卻到處趴趴走,還出庭幫女兒打官司,頻踩紅線,重創司法尊嚴,並激化社會對立,為了解決相關爭議,本刊掌握,總統蔡英文已決定520卸任前特赦陳水扁,並由幕僚單位啟動特赦作業,研議相關配套措施。為避免衝擊過大,將針對扁家已扣案的11億餘元犯罪所得全部聲請沒收,至於二次金改等因病停審案件,被告除了阿扁外,還包括前總統府副祕書長馬永成等,依法無法特赦,將留待司法後續審理。

化解紛爭 擬免除其刑
2015年陳水扁入獄服刑6年多,被診斷出罹患失智及帕金森氏症,挺扁人士為此不斷聲援,社會衝突急遽升高,法務部矯正署於是委由醫療專家評估,認定有保外就醫需要,並獲得時任總統馬英九默許,讓扁保外就醫,也因為他無法服刑,連出庭都困難,所涉及的國泰併世華銀行等二次金改等弊案,在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目前均處於停審狀態。

但在保外就醫期間,扁卻到處趴趴走,不斷踩紅線,演講、助選、主持廣播節目樣樣來,還出庭幫女兒陳幸妤打贏醫療糾紛官司,重創司法尊嚴,更成為藍綠攻防的議題,激化社會對立,為解決相關爭議,蔡英文總統針對扁遭有罪確定的龍潭等四大弊案,已啟動特赦的幕僚作業,並彙整司法單位等意見,作為特赦的參考,研擬在520卸任前,特赦陳水扁。

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幕僚研議的方向是,總統根據《憲法》第40條賦予總統的職權,對陳水扁行使特赦,再根據《赦免法》第3條對受罪、刑宣告之人,給予免除其刑的執行。也就是扁一旦獲「免除其刑的執行」特赦,仍屬有罪之人,但未執行完的殘刑就不必再坐牢,若扁認為自己無罪,就要向憲法法庭聲請裁判審查,由大法官決定,或請檢察總長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
沒收新制 可單獨繳庫
當然,蔡總統在行使特赦時,也可讓扁的罪、刑全免,不過,如此一來將形成「貪汙無罪」,恐又落入政治的口水紛爭。
幕僚單位研議認為,特赦扁最棘手的難題,在於有「海角七億」之稱的11億餘元不法所得該如何處理,目前因確定案件向法院聲請沒收約3億元已入國庫,尚在查扣中的有8億餘元(包含瑞士政府凍結的約1,000萬美元)僅屬資金凍結,若扁獲得特赦,還未聲請沒收的8億餘元恐將全數發還扁家,加上遭查扣的上億元豪宅、鑽石珠寶等也得解凍,恐坐實總統貪汙及洗錢犯罪可保有犯罪所得的批評,國人怕是難以接受。為此,幕僚單位認為,《刑法》沒收新制應可化解此一難題。

《刑法》已修訂沒收規定,不再把被告主要刑責之外,如資產沒收的處分視為從刑,而是認定為獨立的法律行為,不會因特赦免除其刑,主刑被免除,連帶的從刑也遭豁免;或是案件還在偵審,尚未確定判決,仍可依法單獨宣告沒收。
加上憲法法庭第18號判決也認定沒收新制合憲,法界多數的見解認定,特赦免刑並沒有免除沒收,因此,扁的刑責就算獲總統特赦免除,8億餘元的不法所得依法仍可單獨宣告沒收,加計已沒收的3億元,遭檢方認定的犯罪所得共11億餘元都將聲請沒入國庫,以避免觀感不佳,徒增社會紛擾。

本刊調查,陳水扁在520前一旦獲總統特赦,待總統府正式公布後,會由法務部發函給台灣高檢察署,並檢送法務部製發的特赦證明書,除聲請沒收已查扣的扁家8億餘元不法所得外,也要追繳扁1億5,000萬元罰金。
多件停審 非特赦範圍
根據《憲法》規定,阿扁就算獲得特赦,效力並不及於目前因病停審的四大案件,包括扁珍收受陳敏薰1,000萬元買官賄賂後的洗錢案、二次金改國泰併世華,扁珍收國泰蔡家3億元賄款案、國務機要費扁涉教唆林德訓等偽證案、扁侵占總統府公文案及國務機要費洗錢案。其中,前總統府副祕書長馬永成,在國泰併世華銀行的二次金改弊案,遭二審法院重判8年徒刑,因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尚未判決確定,所以也不在此次特赦的範圍。

幕僚彙整各單位的資料,分析此部分不排除承審法官受已確定案件特赦影響,未來若重啟審理,耗費司法資源查證、審判後,扁仍會獲特赦,心證上可能會有直接判無罪的傾向,或認為扁仍在生病中無法出庭而繼續停審。

至於前第一夫人吳淑珍所涉及的南港展覽館、龍潭購地及洗錢等案,遭合併判刑20年確定,因其曾車禍造成下半身癱瘓,法務部矯正署早已判定生活無法自理而拒收,依法本就不用入監服刑,所以並不納入此次特赦的範圍。而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馬永成所涉國務機要費部分,因立法院修改《會計法》已除罪化,2人與扁珍均獲改判免訴確定,至於林德訓與馬永成涉偽證部分,均遭判2個月確定,已執行及緩刑完畢,也與是否特赦無涉。

為女答辯 引保外疑慮
知情人士透露,蔡英文上任時就意識到陳水扁保外就醫及停審的爭議,曾請幕僚研議對策,民進黨高層也曾想過,若扁保外就醫的問題持續造成風暴,就讓他重回監獄服刑,「抓阿扁仔回去關」的確是民進黨政府的選項,但此舉恐形成「國民黨的總統放了民進黨的阿扁總統,卻由民進黨政府抓去關」的印象,在情感、選情、政治及民意等多重因素拉扯下,一直未有定論。

今年1月本刊踢爆,9年來無法出庭為自己貪汙案辯護的陳水扁,卻3次親自站上法庭,替牙醫女兒陳幸妤打贏醫療糾紛的刑事及民事官司,當時扁在台南地院法庭親自替女兒答辯,陳述論理條理分明,最後一庭更滔滔不絕講了近20分鐘,消息一出,儘管陳幸妤撇清老爸只是人頭,民意仍炸鍋,讓民進黨政府不得不重新重視此一問題。

高院在本刊踢爆陳水扁替女兒打官司後,立即調查扁是否可出庭接受貪汙等案審理,矯正署也評估是否要結束陳水扁9年多的保外就醫,但經高雄長庚、義大、奇美等3家醫院的醫療團隊診斷,認為扁目前的身體健康狀況,不適合出庭及入監執行,矯正署因此已予第38次展延保外就醫,北院及高院對停審的四大案也決定暫不重啟審理。
海角7億 起於機要費
扁案爆發要從2007年發生的國務機要費案談起,陳水扁卸任前與妻子吳淑珍遭高檢署查黑中心調查,相關新聞被國際洗錢防制組織關注,當時陳致中及黃睿靚夫婦,在美林銀行瑞士分行及蘇格蘭皇家庫斯銀行密集轉匯,瑞士檢察官即認為可能與洗錢有關,將2帳戶共2,108萬美元(約新台幣7億元)凍結。

此事後來遭《壹週刊》踢爆,台灣社會始知國際洗錢防制組織早已通報我國調查局,但時任調查局長葉盛茂不但未查辦,還洩密向陳水扁面報,後來葉盛茂因此被判刑入獄,國際防洗錢組織一度要將我國除名,致輿情大譁。
隨著扁家海角7億洗錢案曝光,特偵組才得以循線查出扁家涉及二次金改收賄,及賣官等十大弊案(不含南港展覽館案)。

其中7案已判決確定,包括扁珍趁2002年辜成允的達裕公司將龍潭土地賣給竹科管理局,以在官邸內收現金及匯款海外方式收賄3億元案;二次金改元大併復華,2004年收賄2億元現金案;前台北101大樓董事長陳敏薰1,000萬元買官案;匯款瑞士海角7億洗錢等4案,陳水扁與吳淑珍遭判合併執行20年定讞。
另有侵占機密外交款案,已無罪確定。而扁案的源頭國務機要費則因《會計法》修法除罪化獲免訴確定。

特赦處理 盼消弭對立
如今17個年頭過去,扁案依然困擾著社會與政壇,似乎只有特赦能讓該案畫下句點。為此,蔡總統將在近日簽署特赦令,特赦前總統陳水扁,希望為此案引起的種種爭議,譜下休止符。

台灣自從1961年後,歷任總統已進行6次特赦,共53人因此不必坐牢或無罪,如1990年時任總統李登輝,特赦美麗島事件依叛亂罪判刑的林弘宣、呂秀蓮、陳菊、姚嘉文、黃信介、張俊宏、林義雄、施明德、許信良九人,罪刑均宣告無效;2007年時任總統陳水扁對在火車站等地放炸彈的白米炸彈客楊儒門特赦,免除他的刑責,但仍屬有罪;及蔡英文總統2021年對原住民王光祿獵槍案特赦,也是免除其刑責。
黨政人士直言,扁獲特赦,政治面應能消除藍綠利用此一議題造成的對立狀態,可以建立和諧的政治環境,帶給國內政治穩定及讓部分人心得到安撫,且台灣社會對扁案應否特赦爭執不斷,如果遲未處理,會讓政府持續陷於兩極對立的紛擾,更會因保外就醫踩紅線一再引起爭議,希望透過一次重大(特赦)處理,免除後續綿延不絕的紛擾。

只是,特赦阿扁仍是高度的政治性議題,一旦蔡英文作出決定,勢必會讓藍綠角力再起,社會紛擾是否會因特赦暫時畫下休止符?或是激起濤天巨浪?仍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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