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和43歲的青農H(化名)相約雲林小鎮的一間咖啡店。約定時間到了,他卻請我們離開咖啡廳、到一旁空曠無人的停車場碰面,像在躲避什麼。我們詢問他在光電案場下耕作的經歷,他有些慌張,「那次種玉米,就像是在辦家家酒。」近幾年農電共生經常爆發爭議,H一度質疑我們的來意,考慮再三,才願意受訪。
【鏡相人間】我的光電夢 農電共生的重生之路

一塊田又種菜、又發電,可為農地帶來新收入,這原本是農電共生的願景,然而部分業者為了蓋光電,改種高溫菇種、蕨類等不需光照的低經濟價值作物,或任良田荒蕪,讓光電一度成為滅農代名詞。
光電滅農爭議爆發後10年,我們走入農村,發現在光電板下耕種的農民並不一定弱勢,只是困於法規、資金和不對稱的資訊,無法施展手腳。比起過去任憑光電業者決定作物該怎麼種、怎麼收,許多農民的夢想,是自己做農地和光電的主人,讓光電成為支持農業大夢的支柱。
光電板下殘喘 玉米荒蕪
H口中的「那一次」,指的是2015年曾被光電業者找去雲林一處光電場的網室種玉米。當年光電業者找來包括H在內的三位農民耕作,1人分到3分地(約880坪)的田,不收地租,只要種得出作物,收益全歸農民,光電收入則由業者全拿。雲林農地1分地1年租金7千元,免租金讓H省了2萬多元,對家裡沒地、又想從事農業的他來說,是一大利多。
實際耕作後,H才發現問題不少。光電業者為了多發電,太陽能板設得相當密集,導致作物日照不足,種出來的玉米不是授粉不均缺粒,要不就是植株瘦小。此外,光電板的支架插滿田地,一般大型曳引機開不進去,H只能以小型中耕機整地翻土。
業者從未過問農作種植狀況,「他(指業者)只管他的東西(光電板)有沒有運作正常而已。」H無奈地笑了笑。他想不出方法修正這塊光電玉米田的問題,3個月後選擇放棄,3分地約莫可賣4萬元的玉米皆未收成,任其在原地荒蕪。

告別H,我們來到當年他與光電商合作的案場。光電板下的網室雜草叢生,逆變器(將直流電轉為交流電的設備)上爬滿藤蔓野草,彷彿來到童話故事中荒廢的古堡。網室正中間栽植幾株高麗菜、青花菜、木瓜等作物,但欠缺管理照顧,植物因光照不足節間拉長,導致苗株瘦弱,明顯徒長。儘管農作殘喘,逆變器仍閃著微弱藍光,顯示發電設備持續運作中。
獵地轉作案場 滅農惡名
農電共生原意是讓一塊土地同時提供農業及能源生產,卻有不肖業者僅把農業視為符合法規需要的成本,想確保種植事實、又不想花太多心力栽培作物,忽略了農業生產及銷售專業。
另一位曾與光電業者合作的農民向我們透露,光電業者專挑耐陰的高溫菇種及蕨類蔬菜種植,收成的作物卻沒地方賣。他曾一天倒掉近百公斤的玉米菇、鮑魚菇,「賣不掉啊,那只是配菜,你一天能吃多少?」後來業者改把賣不掉的作物做成水餃,「但說實在的,水餃一天又能賣幾包?」農民嘆氣。
他們的經歷,反映台灣農電共生的困境。在世界各國為求減緩全球暖化的趨勢下,台灣2009年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2013年10月,農委會修訂《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開放在特定農業區與一般農業區的農業生產設施(如溫室、網室)可設置光電板,光電大棚自此在中南部農業區叢生。政策看似把能源與農業的好處加成,卻陸續被踢爆許多農地作物造假、亂種,甚至什麼也沒種的亂象。
也有農民抱怨光電業者捧高額租金四處獵地,地主把地租給業者種電,導致想務農的青農根本租不到地。光電自此被視為農業最大殺手,「農電共生」的共榮願景,幾乎被「光電滅農」的恐懼取代。

滅農形象重挫農電共生,2017年監察院發文糾正農業部後,農業部清查全台逾400處設施型農電案場,列管違規業者82家。為了護農,農業部加嚴標準,禁止能簡易設置的網室光電,增加溫室的光電設置面積不能超過屋頂面積4成、作物產量需維持原本7成等條件。有業者因此改申請變更土地使用,把石虎棲地、造林地都變成光電案場,衍生更多亂象。2020年農業部進一步限縮大面積造林地、農地、濕地、山坡地轉作光電(超過2公頃以上需經農委會同意,2公頃以下僅允許夾雜的零星農地可以變更),改以爭議較小的禽畜舍屋頂光電為推動主力。
難掌握主導權 資本落差
我們走訪中南部農村,經歷農電起落,儘管政府已宣誓加嚴審查,農民仍普遍不信任光電業者。「業者說要跟農民共好,卻只會強調上面(光電)收益多好、獲利率多好,沒在管作物,堅持太陽能板要蓋南北向,把日照都搶走。」一位有機農直言。
一位年收百萬元的花農,也曾遇過光電業者提議出錢幫他蓋新溫室,「聽到就怕死了,免費的最貴,建物、光電板都是他的,萬一建完之後他獲利了結脫手,也不知道他賣給誰,到時候發生問題,找誰負責?」對他們來說,做光電不是不行,但當技術、資金、主導權都不在自己手上,一個不小心,過去打拚成果可能都會付諸流水。
台灣目前常見的農電案場,模式多是業者出資向地主租用土地及溫室(屋頂)搭建太陽能板;至於農作,有些業者會聘請農務員打理,有些則找像H一樣的青農種植,前者支付月薪,後者以農作當收入。

「現在農民跟光電商的關係,是不健康的。」環境規劃協會常務理事李翰林指出,過去制度讓光電商挾大資本進入農村開發,若農民自己就是地主或溫室所有人,或許能跟業者談怎麼蓋;如果沒地又沒錢,則多由業者主導一切 ,「這樣的機制,讓沒土地又沒錢、沒技術的農民,很容易被淘汰,根本性原因不是農業絕對弱勢,是我們沒有讓雙方在一樣的立足點上往前走。」
政府限縮農電,另一方面台灣對再生能源的需求卻益發迫切。為了回應國際零碳排趨勢,2022年國發會提出淨零排放路徑,目標2030年光電裝置容量要有31GW、2050年要有40到80GW;2023年經濟部發布「能源用地白皮書」草案,盤點未來需增加2萬至6萬公頃的土地做光電,才有可能達成2050年的目標。此外,越來越多大型國際企業為響應減碳與永續,以及避免未來高額碳關稅,要求供應商揭露產品碳排數據,台積電等科技大廠都需要便宜綠電,大量光電、風電該怎麼蓋、蓋在哪,成為關鍵。
農民提倡自建 保障收入
2023年底,我們來到「能源用地白皮書」說明會,以為會聽到農、漁民抱怨光電滅農,沒想到話題多圍繞農民該怎麼自己做光電。「現在地方政府都不敢審,送容許(指申請建造溫室)要8個月以上,還不一定會過」「為什麼不乾脆台電來做保?」「農民沒有反對光電,是反對假光電,如果可以結合綠能增加收入,為什麼不要?光電商賣電收入都自己全拿,我們可不可以自建自發?」

「我就是不想再被現在的環境卡著,我本來種溫室水果,最近貸款8千萬元,跟朋友一起投資蓋蛋雞場,屋頂要自己鋪太陽能板。」一位皮膚黝黑,燙著玉米鬚頭的青農陳育旗豪氣地說。幾日後,我們到陳育旗的溫室。他今年40歲,是嘉義人,有6分地的溫室種植百香果與小番茄。與話少不善表達的農民印象不同,陳育旗講起話來非常快,條理清晰,打開話匣子就停不太下來,「其實我無時無刻想要結合農作跟光電,因為有被動收入,眼睛睜開就有錢。但為什麼我們不喜歡太陽能業者?因為他們只是來掠地、租地。」
對陳育旗而言,光電不是暴利保證,而是收入保障。氣候變遷下極端氣候加劇,直接影響農業生產,如種植的洋香瓜曾因高溫全區死光;小番茄也因夏季高溫熱傷害,無法授粉結果。在他眼裡,政府雖然推出各式農損補貼,卻常成為農機具或資材業者抬價的藉口,「如果有光電收入,我就能不靠補助,自己貸款,承受作物死掉沒得收的風險。」
一般農民務農很少將自己投入的勞力計入生產成本,收入隨農作收成變動,多數長輩期待子女離開農村才有更好的生活。陳育旗農專畢業後在地方環保局、農會上班,2011年見當時溫室小番茄價格好、一分地可賺100萬元,決定返鄉務農、投資蓋溫室。
「當時家裡吵不停啊,阿公說,你做田花這麼多錢幹麼?他照原樣做也是一輩子,他不想再花錢了。」陳育旗笑說,自己的阿公是典型農一代,做田刻苦,希望後代靠教育翻身、離開農村。但陳育旗反而視農業為下一個藍海。「阿公是做職業,我們要做專業,這樣才賺得到錢。」
缺乏申請資訊 受制業者
採訪過程,相較作物生長期程,他計算更多的是貸款幾成、投資多少種植面積、能降低多少成本,彷彿企業老闆。「我最不想把農業塑造得很悲情、很可憐、很小農,那個太文青了。務農最終要看的,其實還是賺不賺得到錢、能不能改善你想要的生活。」
陳育旗充滿企圖心,想在自家溫室上蓋光電板,卻遲遲未向政府遞件,原因除了相關規定複雜、不確定該如何申請,加上農友間傳聞政府加嚴管理農電,審查很難過關。「遞件申請他(地方政府)不會放行,根本沒聽說有人通過,唯一可以做的只有畜禽舍。」
農民與光電商的資訊不對等,也是一大問題。光電蓋好後,需要有饋線將發出來的電接至變電所,每條饋線可承接的容量有限,業者能向台電申請的額度亦有限制。有些光電業者以多個人頭申請占滿饋線額度,再以高價轉賣,或以此要求想做光電的農民必須與自家公司合作蓋案場、才能拿到饋線容量。
又有業者投資太陽能案場,經常在建置後易手,陳育旗即聽聞,有農民和A廠商簽約,事後維護經營的卻是B廠商,嚴重影響信賴關係。陳育旗因此擔心,若蓋在溫室上的太陽能板發生問題,該找誰維修清洗;原本談好的租金,如果對方不認帳了,該怎麼辦?
最後,陳育旗選擇與朋友合作,投資目前政府力推的畜舍光電,找地蓋了近1,200坪的雞舍,附設3,600瓩的太陽能板,預計今年5月開始養雞,半年後發電。
陳育旗之外,還有其他農民也在嘗試,實現自己的農電共生願景。50歲的林桐榮,是成功在光電溫室內栽植香莢蘭的農友之一,他本來是屏東科技大學農學院食品加工系講師,2015年取得國發會天使基金,創業成立格園種苗公司(格園社會企業),與桃園區農業改良場合作技術移轉,開始培育香莢蘭種苗。2020年,農業部加嚴農電共生審查,光電業者四處找尋在光電板下易於存活種植的作物,找上林桐榮,「真的是誤打誤撞,原本只是要賣香莢蘭種苗給他而已,卻發現他不會種。我只好說:『那我幫你種看看。』」林桐榮說。

高產值香莢蘭 認證外銷
香莢蘭(Vanilla planifolia)是半日照作物,因耐陰的特性,成為近年少數與光電板結合較無爭議的作物之一,香莢蘭發酵後的果莢,即是常見的高級食用香料「香草(Vanilla)」,國際市場價格目前約在1公斤200到250美元之間。
林桐榮出身農學院,作物栽培與農場管理對他並不陌生,加上桃園區農業改良場技術轉移,傳授香莢蘭栽培知識,讓他快速掌握種植技巧,例如香莢蘭怕熱,溫度超過35度便會落莢,溫度過高時要灑水並搭配風扇吹風降溫;植株開花,需按照規劃拔掉一定的花朵數量,才不會長出太多果莢分散養分、導致果莢過於瘦弱。
「成功收成後,接下來的問題就是要賣給誰?」香莢蘭最大經濟價值是加工發酵後的果莢,為了解決銷售問題,林桐榮投資成立加工廠,成品便能以比青果更高的價格交給國內通路商。隨國內市場飽和,他接著瞄準國際市場,考量台灣受限土地、人力成本高,單靠價格沒有太大競爭力,林桐榮也申請各項認證,如有機認證以及ISO-14067碳盤查,增加產品附加價值。「馬達加斯加農民從阿公時代開始種香草,快150年了,台灣怎麼幹掉人家?只能做他們做不到的事,現在要打入歐洲市場就要符合它們廠商追求的永續發展目標,有這些認證,價格一樣的狀況下,人家就會選你的。」
第一場種植成功後,越來越多光電商找上林桐榮,現在他手上有5個案場和光電商合作。如今他正研發尋找其他有市場、也適合在光電溫室下種植的作物。「我們最近就找出了幾個可以種植的藥草,有產值也可加工,這就能做。我知道光電是趨勢,所以就要知道什麼東西種下去,才真的有產值。」林桐榮說。

契作穩定收益 勝過種電
在桃園新屋栽種香莢蘭的曾添福,同樣把光電板下的香莢蘭種到成功外銷。今年59歲的曾添福,原本是晶圓廠工程師,6年前退休後,因妻子對烘焙有興趣,上了桃園改良場的香莢蘭技轉課程,恰好家裡有地,便嘗試種植。彼時香莢蘭栽培剛起步,種苗尚未發展完全,從栽種到收穫需經4年時間。4年後收成,他卻捧著果莢一陣茫然,「我問太太是要拿去加工?還是賣給誰?我不知道怎麼賣,對我們農民來講,這才是最大的挑戰。」
後來在桃改場介紹下,曾添福認識了日本願意契作(指農民及業者依照訂定的契約進行耕作)的客戶。曾添福種植的香莢蘭果莢碩大飽滿,日本客戶看了相當驚豔。「一開始我們產量沒那麼多,客戶叫我多種一點,有多少他都願意收。」曾添福說。有了通路,讓曾添福吃了定心丸,開始擴大生產面積,目前總種植面積已達3.5分地,1年可採收250公斤青果。
因香莢蘭不耐高溫,3年前曾添福決定投資2.5分地蓋溫室,考量到耐用程度與節省人力成本,選用比一般簡易溫室貴3、4倍,能抗13級風的鋼骨結構,並搭配自動控制系統。為了平衡收支,他在農改場建議下與太陽能業者合作,在溫室屋頂上鋪設太陽能板,增加被動收入。也因是自地自建,和光電商談判較有籌碼,每度電收益能分到5成,比市面上常見分潤比例高出一半以上。

曾添福的兒子曾鈺誠,也在3年前回家幫忙種植香莢蘭。他沒有透露家中的光電年收入,但強調明年作物產量增加,收入將超越光電,後年甚至有機會可達光電收入3倍以上。「農作收入高於光電,就不會發生早年農業必須靠光電的狀況。我的香莢蘭產值已經證明,農業收入是可以超過光電的。」
尊重務農本業 德日經驗
環境規劃協會祕書長陳郁屏指出,政府規劃農電開發,比起限制案場遮蔽率,更該考慮的是由誰主導,農與電是否能平衡,所謂平衡,並不盡然代表農業收入與光電收入相當,而是商業模式是否整合,「當農民只賺農民的,光電商能全拿太陽能賣電收入,自然會不平衡,因為大部分時候上面(光電)得到的比較多。」陳郁屏認為,如果光電和農作都會是農民的收入,繼續務農這件事情就不再有太多風險,也能避免棄農或滅農。

事實上,德國和日本即是透過機制設計,提升農民的財務、知識和農業技術,讓農民能和光電商平起平坐。再生能源大國德國,今年起全面開放農電共生申請,預計2025年設置量要達到1GW,政府為鼓勵農民當農電主人,只要是農民第一次申請蓋光電,會提供優惠的政府收購費率,增加誘因;專門研究農業或再生能源的智庫,也提供農民諮詢服務,讓農民能遴選適合的光電商。陳郁屏直言:「誰擁有主導權很重要,如果能讓農民參與,尊重農民的種植需求,大家就會好好地做下去。」
陳郁屏以去年參訪一處德國南部蘋果園為例,農場主人透過智庫Fraunhofer與光電業者牽線,在已種植的蘋果園上蓋太陽能板。農民擔心蘋果被冰雹打傷,希望有部分遮蔽、但又不要阻擋陽光,透過智庫協助釐清光電設置要求;光電商則提出架高光電板、拉大模組間隔等設計,讓整體透光率維持5成以上。1年後,蘋果產量沒有減少,賣電收入歸農民所有,光電商收取設計與建造費,農場主人不用棄農,反而還增加收入。
農電共生大國日本,則是透過限制資格及嚴格審查,確保光電不會改變農業行為。日本雖開放可以在特農區蓋光電,但一開始只會給3年的土地暫時轉用許可,期間地方政府農業局下的農業委員會,會定期查訪農地,確保作物品質沒有劣化、產量沒有減少、作物是否有足夠日照量等,農民若沒通過審查,就會要求將農地恢復原狀;如果通過,則可繼續使用7年,之後每10年申請1次。「設限3年,等於增加資金風險,會讓大部分光電開發商失去興趣,只有小農會想做。」陳郁屏分析。
導入監督機制 合理開發
截至2022年,日本有超過3千處結合農業經營的光電案場,總面積約872公頃,其中9成的案場面積不到1公頃。為了讓小農更方便借錢蓋光電,政府也有提供特定銀行擔保,鼓勵以合作社形式集資經營。「日本、德國規劃得非常嚴,光電商無論是要結合農業、還是要獲得地方支持,都必須把利益拿出來共享,不太可能簡單投資然後賺很飽。光電賺很多是一件事,賺到錢以後成果怎樣透過制度跟人治,確保合理開發,是台灣現在最缺的東西。」陳郁屏建議,政府接下來應透過示範案例,嘗試由農民參與、光電商配合的合作模式,搭配試驗種植不同作物,才有機會找出適合台灣的農電共生模式。
台灣的農電案場,從開發建造到營運,多由光電商一條龍包辦,投資報酬率普遍超過10%,陳郁屏的提議,看似衝擊業者現有利益,卻不是每個業者都反對。綠源科技董事長壽明驊,是典型的中小型光電系統商,也是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同業公會裡農電發展委員會主委,近期正積極向政府遊說開放小型的農電示範場,希望由農民參與投資、經營。
「其實很多光電業者也很怕農民種不出來、或突然不種了,案場會被取消發電資格。」壽明驊過去曾計畫與菇農合作,在菇寮上搭建太陽能板,後來對方因病無法繼續,他不願冒險做假,計畫被迫中止,「光電商大部分是中小企業,不像大企業能周轉不會倒,又沒有政府當靠山,也背不起造假的風險。」他苦笑:「我們也想避免重蹈過去假種田、真種電的狀況。」
他提議從小規模案場試驗出發,找農民或青農組織、產銷班合作,由農民告訴光電商想怎麼種、光電板要怎麼蓋;光電商則依農民需求規劃建置,雙方也可以不同形式入股合作,種植作物以當地既有作物或雜糧為主,確保農作可以繼續,也不影響國內既有產銷平衡。政府若擔心無力監督,業者也可提撥部分發電收入,由政府聘請第三方稽查,若被抓到農作狀況不佳,可以直接撤照。

小規模試驗起 走向共好
相較過去業者出資主導、售電收入全拿的開發模式,讓利這麼多,業者難道不會跳腳?壽明驊反而認為,如此才是光電業者的活路。「以農為主的案場規模比較小,加上配合種植調整光電板,成本當然會增加,但如果光電商把農業當成重要的事,這些都可以協調。」他直言,過去政府大面積開放土地變更做光電,出現光電掠地、農作造假等狀況,一部分當然是某些光電業者要負責,「有一些壞老鼠屎。」但如今農民、地主、社會都反對光電,業者也想重新與社會溝通,證明光電與農業可以共好。

面對民間呼籲讓農民成為農電主人,農業部資源永續利用司長莊老達儘管同意農電並進、也鼓勵農民申請農電設備,但仍擔心目前台灣農地破碎,相較光電商能大面積開發、可以投資找饋線蓋升壓站,農民手上多只有1、2分地,很難像光電商一樣投資,「這不是農業部自己可以解決的。」接下來應該仍會先以畜舍屋頂型光電,及不利耕作區的地面型光電為主。
2月初,我們回到陳育旗投資的蛋雞場,養雞設備多已進駐,只剩包裝集貨區還在施工收尾。前往蛋雞場工地參觀的路上,陳育旗開心算著未來的收益:1顆蛋算淨賺0.5到1元,養6萬隻,1天就賺5萬4千元,1個月就一百多萬元,光電收入1個月也有15萬元。

問他未來光電賺到錢,想要做什麼?「我想擴大耕作面積,一塊一塊買,買在日本北海道,或澳洲、紐西蘭,目標是1千公頃,日本的農企就是這樣做的。台灣專業農的未來不會只限在台灣,全世界都是我們的目標。」因為夢太大,我們甚至一時分辨不出是不是個玩笑?還是可笑的是我們看待農業的目光?至於離農不離農,這問題再簡單不過,無非是這份工作究竟能不能真正讓人生活變得更好。「浪漫是需要花錢的,有錢才能浪漫。」陳育旗看著工廠裡那些嶄新高科技德國進口養雞設備,開心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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