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本刊疑慮,新壽回應:「全力配合市政府,將輝達留在台灣。」簡單說,花最大力氣將輝達留台灣,是各方共識的最大公約數。而在昨天(9月30日)的聲明稿中,新壽一再強調,「新光人壽於取得地上權後,即已按原始投資計畫取得建照並興建中。自2024年6月起與輝達進行洽商,並配合輝達需求而與其就直接移轉地上權契約達成共識,此待北市府同意後即可辦理,望北市府給予最大協助,讓輝達順利進駐。」
新光也表示,為支持北士府打造科技產業廊帶,於2021年依臺北市政府公告的招標規定,參與投標本案,「對於本案投資決策均恪遵法令規定,並始終支持促進與政府的公私協力夥伴關係(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新壽強調。
外傳新壽與輝達初始簽署的合作MOU,輝達同意支付鉅額合作金給新壽,但雙方約定保密。不僅此,新壽向北市府另外爭取「分手費」約140億元,但北市府開價僅40多億元,雙方認知差距甚大。倘若新壽堅持要求支付140億解約金,北市府也希望新壽正式白紙黑字來函,將據以轉呈北市議會審議。
對此結果,新壽也有自己的「B方案」想法。因為新壽的母公司台新新光金控是上市公司,自然也要對董事會、股東交代。北士府有自己的評估算法,而新壽內部以北士科面積評估估算,50年租金收入至少500億以上,和輝達簽署MOU內容中指明,若是素地移轉,當然不會要輝達埋單但需新壽部分補償金,讓新壽團隊對新光人壽董事會、金控董事會交待得過去。
對於市府嫌分手費太高一事,該高層也坦言,「新壽所屬的台新新光金控是上市公司,該對股東權益負責,與市府簽訂的50年地上權合約,本就是該保障新壽的權益,因此,還是希望市府應該用商業眼光來處理此事,讓輝達海外總部落腳台灣的好事能夠發生。」
倘若依照北市府向新壽開出的解約條件,完全沒有補償金條件,還損失了50年(和地上權期限)租金收入,對於經營團隊來說也會面臨極「背信風險」。再就輝達方面,若不願續談,新壽將會依照原本規劃另覓「新房客」
對於市府已準備好B方案留下輝達的想法,新壽高層則對本刊表示,目前北士科附近的土地都沒有比T17、T18更好的選擇,如果市府要選擇其他地點,光是土地徵收就曠日費時,對於急迫建立海外總部的輝達來說,恐緩不濟急,最後黃仁勳一旦選擇放棄,對北市府甚至台灣來說都是憾事。
據業界人士透露,當初輝達聘僱的土地仲介經常與經濟部接觸,認為T17、T18並非好的選擇方案,因為後續爭議恐怕會很多;土地仲介評估最好的方案是松山機場旁的國防部軍事用地,也有3公頃以上,土地相對單純。
至於輝達方面目前尚未對此事做出任何回應,但本刊調查,輝達總部的財務部門並不同意在台灣興建企業總部,是黃仁勳認為台灣是自己的故鄉,且有很多合作供應鏈夥伴,念故鄉情,因此拍板在台設立海外企業總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