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投票法》2003年上路以來歷經多次演變及爭議,2017年修法後大幅降低公投提案與通過門檻,並將「公投綁大選」慣例明文入法,然而2018年九合一選舉卻出現高達10件公投案,尤其台北市出現「邊開票邊投票」亂象,,時任國民黨候選人丁守中更因此提出「選舉無效」訴訟,才使2019年再度修法,將公投與大選再度脫鉤。
依據現行《公民投票法》規定,公民投票日定於8月第4個星期六,自2021年起每2年舉行一次,不過今年8月「重啟核三公投」同意雖超過不同意票數,但因比例未達門檻,故公投案並沒有通過。民眾黨團及國民黨立委楊瓊瓔、賴士葆、許宇甄等人提案修《公民投票法》第23條,要求恢復公投綁大選,希望能增加投票率。
今(21日)朝野協商時,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鍾佳濱提出再修正動議,公投前1天再放假使公民有更多準備時間,但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認為,綠營再修正動議最後一天才提出,「不就是黑箱嗎?」又逼在野黨支持,公投前1天放假可討論,那投票是否也要一起討論?若依民進黨提議,投綁大選只要放一天豈不更有效率。
最終,立法院今日表決《公民投票法》,立法院長韓國瑜宣讀新的黨團共識,其中民進黨團版本「公投前一天放假」不通過;民眾黨也提出再修正動議,將公投案公告成立後,從1至6個月內投票,改為3至6個月投票,國民黨、民眾黨立委以56票對上民進黨44票,通過民眾黨團版本。《公投法》也在藍白人數優勢下接連通過二讀、三讀完成修法程序,使公投再度綁大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