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男表示,起初他並不想借信用卡給蔡男,但由於2人是工作合作關係,考量到未來處事融洽性所以才將信用卡租借給蔡男,但蔡男只付了一個月的租金就開始擺爛,之後他收到花旗銀行來電告知未按時繳交信用卡帳款,查帳後才發現信用卡已經被盜刷,買了一堆有的沒的,還害他的信用額度受到嚴重影響。
為了避免成為信用不良戶,鄭男只好先將被盜刷的卡費繳清,並向蔡男提告求償29萬餘元;板橋簡易庭依鄭男提供的對話紀錄及帳單,加上蔡男於審理期間從未出庭,認定蔡男確實盜刷信用卡,判他應對照單全賠,本案仍可上訴。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