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雅蘭和侯昌明目前住在位於內湖的1.2億豪宅,去年又在台中黃金地段買了6,000萬新房。曾雅蘭上《今晚開讚吧》透過律師講解法律知識,才知道借款人是侯昌明的名字,並不會有自己要扛貸款的情況發生,讓她當場聽了抱頭崩潰懊悔!其他來賓都笑成一片。 律師劉韋廷提到,在婚姻中,如果丈夫送妻子房子,離婚時,房子不需要像銀行帳的錢分一半,因為送房子這個行為在法律上叫無償取得:「法律上這個財產就屬於太太,不用拿出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