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泊山妍風光動土,如今建商卻倒閉跑路,地主戶欲哭無淚。右2為嘉源建設董事長陳俊良。(翻攝Q可艾點兒臉書)看似一切美好的未來,卻在7月底爆出「泊山妍」建商嘉源建設無預警停工而變了調。林陳妹回想,當時建商協調10多戶地主談合建,因溫泉路一帶老屋年久失修,不少人早已搬至外地居住,所以有部分屋主直接將北投老家的房屋及土地,以每坪120萬元賣給建商,算一算每戶約進帳3500萬元。
「留下我們9戶地主戶願意合建,我們享有『優先選屋』的權利,我選了3間房子,總共85坪,餘4坪就以每坪50萬元找補現金,算算手上還有200萬元可用於繳稅。」林陳妹說,建商也承諾拆屋遷出後,會依坪數提供租金補貼每月約2.5萬元至4萬元。
林陳妹怎麼也沒料到,她將父親留下來的老宅及土地交給建商,建商竟甩鍋落跑,望著老家被夷為平地,新房子沒有盼頭,內心百般無奈。受害的不只林陳妹這樣的地主戶,還有買預售屋的民眾也踩雷。
39歲的北投在地人朱先生,隨2個孩子誕生想換屋,「家裡附近有4個案子都在預售,泊山妍的地段最好,在北投分局對面、溫泉路的『一巷進』物件,可說是北投的蛋黃區。」他以總價2330萬元買下3房房型,支付第1期訂簽款190萬元,「當時我每天上班都看到建案在動工,也持續收到建商來信,告知正在辦理畸零地程序等進度。」沒想到怪手拆屋之後,工地就陷入死寂。
契約上白紙黑字約定2021年11月開工,卻一直沒動靜,「拖到今年5月通知我支付4%開工款、需繳付96萬元,但才短短2個月,7月初就收到手機簡訊,通知停工。」朱先生氣憤地說,雖然最終買戶能按受益權比例,拿回6成預付款,「但建商老闆都要跑路了,還叫我匯開工款!現在我的錢仍卡了100多萬元在裡面。」
更糟糕的是,泊山妍可能成為爛尾工地,讓林陳妹進退無路、朱先生認賠出場。因為房子要蓋起來,地主戶才不會血本無歸,承購戶也才能減低損失,而這需要有建商來接手續建,但卻難如登天。
泊山妍建案地段佳,位於北投分局對面、溫泉路巷內,可說是北投的蛋黃區。(翻攝Google Maps)泊山妍受害戶委任律師陳建州透露,「嘉源建設目前積欠本金3.5億元,每月光是利息就要付200萬元,若拖個1年沒解決,年利息將滾出2,400萬元。接手建商的自有資金要足夠,才能繼續往下蓋,加上工料雙漲,很可能砍到地主的分回坪數,重啟談判都是麻煩事。」他直言,已洽詢7、8組建商都興趣缺缺。
《危老條例》於2017年上路,最重要3大優勢是基地面積無限制、容積獎勵高、審核流程短,也就是說,小基地也能改建、危老容積獎勵上限30%,100坪老宅可蓋回130坪新房屋面積,且開出一條「高速公路」加速審查,已成為北市老宅更新的主要途徑。
《危老條例》容積獎勵高、審核流程短,已成為北市老宅更新的主要途徑。原本良善的立意,卻因建商與民眾之間存在高度資訊不對稱,6年來彷彿摸著石頭過河,由於缺乏政府監督把關,導致危老都更建商落跑屢見不鮮,不僅買戶遭殃、連地主戶也啞巴吃黃連;究竟民眾該怎麼自保,才能不讓一生血汗錢化為烏有?專家提出常見3大陷阱,民眾小心勿入。
近年工料雙漲,接手續建的建商重啟談判,很可能砍到地主的分回坪數。少數建商常用「財產規劃」的角度,慫恿地主簽下「買賣附買回」約定,卻因此讓地主走上錯誤的第一步。
「建商叫我把土地賣給他,雖是買賣,但這筆交易的錢不會真正拿到,等到未來完工後,充作我向建商買屋的價款;也就是,建商直接把分回的3間房子,過戶給我和2個兒子,到時我不管是否在世,都能省下一筆贈與稅或遺產稅。」因為是第一手屋主、從未轉賣,林陳妹持有北投老屋至今的公告現值翻漲數倍,贈與稅300萬元跑不掉。
專做北市都更、危老重建的德運建設董事長林財于搖頭表示,這等於是拱手奉上土地、把土地過戶給建商去借錢。業界人士指出,建商從地主手中拿到土地,錢都不必付,就能逕自向銀行融資取得一筆錢,「如果開發起來建商能賺2億元,現在卻能直接拿地主的土地貸到3億元;不肖建商當然拿錢跑路。」業界人士強調,「買賣附買回」是市場上罕見的私約做法,目前沒有法令禁止,但其實不合常理。
今年6月,嘉源建設因信託銀行從上海商銀更換為瑞興銀行,上門找林陳妹簽「增補合約」,但這已是嘉源建設3年來更換的第3家信託銀行。
泊山妍信託銀行瑞興銀行及時扣住信託專戶價金,按受益權比例退款給買方。林陳妹回憶,「從一開始的星展銀,今年3月換成上海商銀,又換到瑞興銀行,總覺得哪裡怪怪的?我打電話問兒子,他叫我爭取預審『增補合約』,不要每次建商拿文件來,我們就傻傻簽,可是建商都推託說這種合約很單純,哪有在預審的?」此外,融資銀行也從原本的新光銀行轉至中租承作。
陳建州提醒,當建商頻繁更換受託銀行或融資銀行時,就應該提高警覺,建商是否有資金斷鏈的危機,可能原本的信託銀行在申請動撥資金時受限,所以更換受託銀行,也有可能是建商資金需求孔急,借貸土建融金額超出市場估價行情太多,因此轉向條件較寬鬆的金融機構。
另外,林陳妹因稅務考量而選擇「買賣附買回」私約協議,沒有將土地所有權進入信託,「由於土地早已過戶給建商,地主並非林陳妹,若有接手建商與地主協議續建,地主合約上沒有『林陳妹』的名字,她就沒有話語權,當續建完工、由建經公司依約分配房屋時,林陳妹恐還是一無所有。」陳建州說明。
林財于也提醒:「正確做法是地主的土地跟建商的資金,要一起進信託,並且約定多久之內沒蓋好,信託銀行就要把土地還給地主。這麼一來,就算老屋被拆光,地主至少還能保住這塊土地的所有權。」
類似事件也發生在北市松山區饒河街的危老重建,原建商寶吉第建設倒閉,雖有建商大家地產接手續建,但仍糾紛不斷。地主戶陳俊發回憶,當時大家地產概括承受契約續建,卻未將契約之外的補充協議放進信託。
北市松山區饒河街危老重建案,地主戶陳俊發(左)夫妻未將補充協議入信託,導致權益受損。「補充協議約定,我們享有『優先選屋』的權利,但條文中註明這份文件屬於『保密協議』,不能給第3者知道,否則失其效力,所以大家地產強調,補充協議不可以入信託!被第3者受託銀行知情就失效。」陳俊發說。
消基會董事長吳榮達解釋,當這份對地主有利的「保密補充協議」被排除在「信託契約」之外,信託銀行就不會承認這份協議的存在,因此全進信託才能有真正保障。
常見小基地在怪手拆屋之後,工地就陷入死寂,成為爛尾案,專家提醒慎選建商很重要。回顧這些爛尾案的建商,大多是小型品牌建商,例如泊山妍的嘉源建設、饒河街松蔦青語的原建商寶吉第建設,因此消費者保護自己的第一道關卡,就是對建商要有基本認知。
立委江永昌建議,民眾可善用內政部的建築工程履歷查詢系統,輸入起造人名稱,點按查詢後就可知道該建商申請建照、使用執照的時間點、申請數目等,若只有少數幾件、甚或一件,可推估其案量不大,可能是一案建商。
律師陳夏毅建議,也可善用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的裁判書查詢功能,在檢索字詞中輸入預售屋、延遲交屋或建設公司名稱等關鍵字,就能查詢歷年相關裁定判決,了解建商品質。
當然,法規上的漏洞也值得檢討,由於泊山妍承購戶靠律師火速發函、爭取「受益權人」變更為買方,再由瑞興銀行信託專戶退款,才能取回6成預付款,可說是史上最幸運的買方;事實上其他爛尾案,當建商倒閉跑路時,依據履保帳戶受償順位,消費者只能無奈墊後,口袋掏出去的錢多半要不回來。
律師陳建州火速變更「受益權人」為買方,再由信託專戶退款,讓泊山妍承購戶仍能取回6成預付款。對此,立委邱顯智以10多年前的華隆案促使《勞基法》修法為例,最後終於提升勞工地位,規定勞工的資遣費應與銀行的抵押權同一順位受償。「《消保法》也應該比照修法,在預售履約擔保制度中,讓消費者、地主戶和銀行債權同一順位受償。」邱顯智指出,台灣很難一次進展到像德國法令那樣,勞工、消費者必定優先拿回,但至少要提升到同等地位、一起受償分配。
另外,目前「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履保機制,管制「價金信託」的源頭法規仍不健全,無法防堵建商與建經公司任意挪用資金,除了信託公會正研議限制動支範圍之外,消基會也呼籲,應儘速制定《建築經理業管理條例》,才是正本清源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