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這樁跨國官司,華碩發重訊強調,已徵詢法律與專利專家意見,將循法律程序提起上訴,以維護公司權益。
根據陪審團判決指出,ACQIS於2010年10月提告,控華碩生產銷售的筆電、桌機、伺服器和主機板等電腦相關硬體零組件,使用的中央處理器、記憶體、資料安全科技方法,侵害ACQIS 2項專利。
華碩強調,這些專利缺乏足夠書面描述,導致其他方無法瞭解這些發明,主張專利無效。縱使陪審團認為,華碩並未刻意侵犯專利,仍判華碩須支付5.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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