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分局表示,員警抵達後,發現該男精神狀態不穩定,隨即聯繫救護車,並通知男子父親陪同,強制送往鄰近的凱旋醫院就醫。

鳳山分局指出,傷者飽受驚嚇,檢視身上所幸僅有擦傷,目前暫不對男子提出傷害告訴。警方後續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10條、第87條之「加暴行於人,處新台幣1萬8,000元以下罰鍰」,移請簡易庭裁處;以及 《刑法妨害 》 自由罪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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