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65歲劉姓男子,從2009年起接手經營過世母親創設的「西方如來寺」佛堂,要信徒稱呼他「劉老師」,並稱他過世的母親已升天成佛(名號:無量金菩薩),現在想降駕救世、普度萬民,可替佛堂信徒求財及消災解厄,要求信徒定期到佛堂打坐上課外,也要認他為「主」,將他視為無上之主,凡事依他指示行事,方能扭轉個人因果,不從者將惹來厄運,輕則破財、感情不順,重則家破人亡。
一名罹患癌症的女信徒,來找劉男「釋道諮商」,劉男對她誆稱說「無量金菩薩要我跟妳說,妳先生幾年內會死、你兒子會變成同性戀、你家會因為財產四分五裂。」「我先以自身神力擋住妳身體因果,但妳要付出、和我去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強調「要生情愛才能改變因果」,還要求女子簽下性愛同意書。女子同意後,前後到汽車旅館7次發生性行為,劉男強制性交得逞。
接續,有女子因與男友分手前來求助。劉男誆稱「妳這輩子就是紅顏薄命,會去當酒家女,40歲就會死,妳會跟男朋友做的事都要跟老師做,全心全意奉獻給老師,男朋友就會回來」等語,對女子強制性交得逞10次。
又有女子與丈夫發生婚姻失和問題,找劉男尋求解道。劉男稱女子原生家庭父母就不恩愛,「如果妳跟老師『修X』,就會找到人生的正愛」「老師不是邪魔歪教,我把妳X下去後是在幫忙妳,如果妳之後說出去我不就很衰。需要妳書寫一張性愛同意書給老師保管」,因此對女子強制性交得逞共10次。
一名女信徒很早就入佛堂成為信眾,因生活不順,劉稱與他發生性行為可以改運,經女子同意,劉男對她強制性交得逞10次。又一名女信徒因遭遇分手、工作適應等低潮等,劉用同樣手法強制性交得逞共21次。
經其中一名被害人感覺受騙,主動透過律師報案,台中地檢署檢察官翁嘉隆於去年11月年11月26日到佛堂搜索,當場扣得手機、筆記型電腦、佛堂開示資料、性愛同意書等。檢察官同時將劉男拘提到案,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並經法院裁定延長羈押迄今。
檢方審酌劉男假借宗教之名,惡意侵害人生遭逢不順之多位被害人,犯罪期間長達15年以上,視他人性自主權為無物,造成被害人終身難以抹滅之身心創傷,犯行甚為惡劣,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資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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