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8 14:05 臺北時間

霸凌女同學辱罵「飛機杯」 男國中生父母連帶賠償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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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台中一名男國中生言語霸凌女同學。(示意圖,取自Pexels)
台中一名男國中生言語霸凌女同學。(示意圖,取自Pexels)
3年前台中市一名男國中生霸凌一名女同學,辱罵她是「飛機杯」、「婊子」等不雅語,致女同學受創、自殘。雖男同學事後在家長陪同下對女道歉,但女同學仍受莫大痛苦而事後轉學、接受心理治療等。受害女同學的父母對男同學連帶其父母求償精神損失60萬元。經台中地院審理,判男同學及其父母應連帶賠償女同學精神損失8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2年4月15日起至2023年5月18日止,在全班面前罵該女同學「飛機杯」約2、3次以上;多次罵「渣女」致女出現自殘行為;又辱罵「死婊子、飛機杯、沒有人要跟她換座位」等前後連續5次言語霸凌行為。女同學受莫大精神痛苦,被迫於2023年5月23日轉學。
女同學事後雖看過心理醫師,接受輔導,至今仍未痊癒。因此其父母以一次12萬元、共5次,向該男同學及父母連帶求償60萬元。
男同學父母反駁稱,已經事隔兩年,應該超過求償時效。且當初在學校有會談,男同學也向女同學表示道歉,並達成日後不提出賠償請求的共識,且父母已盡管教監督之責,不願意賠償。
該校性平報告調查指出,同學們均證實曾聽聞男同學罵該名女同學「婊子」、「渣女」、「破麻」、「飛機杯」,次數至少超過5次,並且在討論時皆會以眼神瞥向該女,即使遭老師制止後,仍繼續議論。有同學指出,該男同學是班上帶頭霸凌、排擠女同學者,此外女同學被霸凌、孤立時,偶爾會講想不開的話,且被排擠後會躲起來自殘。這名男同學還會逼女同學的男友和她分手。
而當時在道歉現場的老師證稱,經其家長勸誡後,男同學有向該女道歉,但是當日雙方家長並未談到日後不再追究等語。
台中地院審結,依男同學家庭、父母薪資、社會地位等狀況,判應賠償女同學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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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5.03.28 14:0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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