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內容顯示,小惠婚後行為脫序,不僅與他人曖昧,更拍攝性愛影片牟利,無視丈夫阿俊努力賺錢養家,後來小惠甚至直接不回家,對丈夫冷暴力,雙方分居半年後,阿俊因精神痛苦訴請離婚。
法官審視阿俊所提出的照片、網站貼文、影像光碟等證據,且因小惠未出庭抗辯,也未提出書狀說明,因此認定阿俊的主張具有可信度。
法官認為小惠與他人交往已逾越正常男女關係,違反婚姻忠誠義務,導致婚姻破裂。小惠未親自到庭陳述意見,亦未以書面方式提出任何說明,顯示其對於雙方婚姻關係的破裂,採取了消極且不願積極面對的態度。雙方婚姻關係已難以維繫,彼此間的互愛、互信、互諒、互持等基礎已蕩然無存,因此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