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失業沒收入,心情不佳,加上蔡婦不斷向他追討房租,讓韓岳霖萌生殺機,他先網購行李箱,再到賣場採買束帶、三秒膠等犯案工具,並於案發當天聯繫蔡婦,希望見面討論以押金抵租金事宜。
韓岳霖供稱,2人碰面後,協商約半個小時,蔡婦說了一句:「我給你換隔壁巷的6樓加蓋,比較便宜。」傷了他的自尊,為了報復,他先以束帶綁住對方,再用外套將她悶死,接著把屍體塞進行李箱,搬到另一棟公寓棄屍。

接著韓岳霖前往萬華,將空的行李箱託付友人保管,並將蔡婦手機及行凶用的外套,丟進路旁垃圾桶。更恐怖的是,他除了將蔡婦的信用卡、金融卡搜刮一空,還把蔡婦的現金拿來當作房租交給她女兒,甚至把蔡婦家裡的鑰匙留下來,打算日後上門行竊,若非警方及時逮人,後果恐不堪設想。
雖然韓岳霖接受偵訊時,要求警方在筆錄最後寫上「毫無悔意」4字,但法院審理時,韓卻數度哭泣道歉,法官審酌他有悔悟之心,加上死者家屬也無意要求判處死刑,最終判無期徒刑,要他用一生為自己的犯行贖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