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8 18:42 臺北時間

王鴻薇爆料遭潘孟安提告「二審又敗訴」 她嗆:法院是民進黨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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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潘孟安提告王鴻薇侵害名譽,高等法院二審仍判王須賠償50萬元並刪除貼文。(本刊資料照)
潘孟安提告王鴻薇侵害名譽,高等法院二審仍判王須賠償50萬元並刪除貼文。(本刊資料照)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前年大選期間召開記者會爆料,稱當時擔任總統賴清德競選總幹事的總統府祕書長潘孟安,接受財團供養、入住能源科技公司董事長提供的豪宅。潘孟安怒斥不實言論、憤而提告,一審判處王鴻薇敗訴、須賠償50萬元;如今二審判決出爐、維持原判,王鴻薇怒批是「司法迫害」,強調自己一定會上訴到底,還酸現在的法院是民進黨開的。
王鴻薇2023年12月指控潘孟安與綠能廠商過從甚密,免費入住力能能源科技董事長楊宗所提供的豪宅「力麒御品」,還以「金屋藏潘」暗喻潘孟安接受財團供養;潘孟安駁斥其指控,強調只是承租房屋,並出示相關租約和匯款紀錄以證明。潘孟安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王鴻薇賠償150萬元、刪除相關貼文。
台北地方法院去年7月一審判決,認為沒有具體事證證明潘孟安與楊宗的公司有任何官商勾結的情勢,王鴻薇明顯明顯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審酌潘孟安名譽受損程度,判決王鴻薇需賠償50萬元並刪除相關貼文,可上訴。
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認為,王鴻薇是立法委員,並為知名政治人物,明知潘孟安與助理租用房屋共同居住,卻沒有盡到合理查證義務,在記者會公開傳述潘孟安疑似與財團官商勾結的不實言論,甚至在潘孟安出示租約證明後,仍於臉書粉專和影片稱潘孟安拿假資料、把人民當白痴云云,使社會大眾認為潘與科技公司官商勾結,並受財團供養,致潘的名譽受損,侵害潘的名譽權,認為賠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應屬適當,因此維持原判,仍可上訴。
王鴻薇一、二審連敗,今(8日)下午她發文表示「司法迫害,莫此為甚。王鴻薇一定上訴到底」,稱司法體系竟然護航潘孟安,以司法的手段打壓社會揭發弊端的聲音,強調自己所查證以及所舉出的事證皆屬事實,潘曾身為屏東縣長,而楊宗的科技公司在屏東開發綠能案場是客觀事實,認為潘和企業的關係本來就是可受公評之事,她已盡查證之能事,「法院一而再對政治人物被檢驗用打壓揭弊手法,果然現在的法院是民進黨開的。」王鴻薇怒批司法讓人失望、公信力蕩然無存,但她不會畏懼司法迫害,將繼續奮戰到底。
更新時間|2025.04.08 18:42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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